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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珠區“學習班”迫害大法弟子的違法事實
文/ 大陸弟子
【明慧網2001年5月9日】廣州市海珠區從2001年4月10日起在廣州市洛溪橋腳的何貴榮夫人福利院9樓開始舉辦第一期非法的“強迫轉化法輪功學員”學習班。期限3個月。聲稱3個月後仍未轉化的,直接送勞教3年。該班班主任是不法警察李瑞民(男),此人在海珠區公安分局任科長。

該學習班在4月10日時共非法關押15名大法弟子(6男9女),年齡從二十多歲到六十多歲不等。這批大法學員被關在這裏之前,絕大部份已在別處(出租屋、酒店房間、派出所等)關押了2至6月不等。有的因派傳單、上京證實法,有的則完全是被警察無辜從家中、單位中強行帶走。大法學員被關期間的費用要全部自費。

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的大法學員絕大多數都是一個人關一間房間,每人配兩至三名工作人員24小時輪班監視,陪吃陪住,每天記錄大法學員言行,禁止大法學員學法煉功。另外,房外通道還有多名警察、保安等人員晝夜巡邏。大法學員被嚴格限制人身自由(禁止踏出房門半步)、限制言論自由(禁止未轉化的大法學員之間交談,打招呼)、限制坐的姿勢(禁止以單盤或雙盤的姿勢坐)等。房門上還裝有“貓眼”小孔,便於警察、保安等人隨時從房外觀察房內情況。半夜這些人也是隨時開門進房內監視。

該班原打算每名大法學員每月收1000元所謂的“辦班費”;有工作的被向其單位索要數千元的“贊助費”;“伙食費”原打算高價預收,後因各方面人員反應激烈,“辦班費”及“贊助費”暫時沒有收,“伙食費”則按實際餐數收取。

該班除了向大法學員讀一些詆毀李老師和大法的材料、放錄像、給大法學員看歪曲事實的剪報等形式向大法學員強制灌輸洗腦外,主要是找來幾個從勞教所放出來的、已被轉化的人,打著學員的旗號向大法學員散布邪悟,欺騙大法學員寫“三書”。這些猶大有:王忠成(男)、徐曉(女)、謝衍君(女)、張碧文(女)、凌翔(男)等。請其他大法學員堅決抵制這些人的邪悟,消除在背後左右他們的邪惡因素。

該班逢週六、日為家屬接見日。家屬探視須提前到所屬街道的“綜合治理辦公室”開證明,記錄身份證,姓名,經批准後,帶齊證明、身份證方可探視。見面時有工作人員在場監視。家屬送去的物品須經嚴格檢查。如大法學員家裏還有其他煉功人,則不准其探視,除非已被轉化。

關押期間,一名65歲男大法學員劉少波,於4月18日昏迷,大小便失禁。昏迷期間,該學習班工作人員互相推責任,拖延了一段時間才送醫院。最後他於4月19日早上在醫院去世。但醫院檢查不出任何原因,後來胡亂安上一個“糖尿病”的病因草率了結此事。

目前,該班還剩13名大法學員(4男9女)。有一名男大法學員被轉移到其他地方關押。

請世人關注他們的遭遇,讓他們早日脫離牢籠,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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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河北省淶水縣一位大法弟子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