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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對法輪功殺氣騰騰有害無益
【明慧網2001年5月31日】蘋果日報2001年5月30日評論:

經常就亞洲各地營商環境作評估的一家顧問公司昨天發表了一份最新的報告,報告的重點是比較亞洲十二個國家及地區的治安及法律制度。從評比的結果看,香港在這兩方面的表現都相當優異,僅僅比「勁敵」新加坡略為遜色。而若果單論警隊的質素及水平,香港更是最出色的地區,因為香港警隊能成功降低罪案率特別是涉及槍械的案件。

港法輪功守法

對於報告的評估,我們基本上是同意的,因為不管是跟亞洲區或是全世界其他城市相比,香港都是一個很安全的城市,都是一個治安良好的城市。能取得這樣的成績,當然有很多因素配合,包括跟內地執法部門的緊密合作、較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多種多樣的申訴渠道等,但警隊的努力也是功不可沒的。但是報告除了讚賞本港警隊成功維持治安外,也提出了一個疑問,就是為甚麼在這樣平和安全的環境下,特區政府還要殺氣騰騰地要對付法輪功組織及成員呢?事實上這不僅僅是撰寫報告者的疑問,也是公眾的疑問。

誰迫他們自殺

不管從甚麼角度看,香港的法輪功組織及成員都沒有對社會秩序及公眾安全構成威脅。他們頂多只是在公眾地方練練功、打打坐,又或是在街道上派派傳單,介紹他們的想法;他們甚至連抬棺遊行或衝擊警方的保安安排也不曾試過,每次遊行請願都事先通知警方。像這樣和平有序的團體,特區政府高層特別是特首董建華先生卻一再把人家打成「邪教」,甚至要研究立法加以取締。這究竟是為了甚麼呢?難道是為了顯示緊跟中央路線的忠誠嗎?

至於一直被董先生以至北京政府視為罪證的「自焚」事件,我們認為王岸然先生星期一在本報專欄中的一段話是最佳的反駁。他說:「是誰迫令他們自殺?是迫害他們的專制政權!不怪責迫害他們的極權政府,反而責難以死相諫的良民,董建華究竟有沒有是非觀念?」是的。還有比這更顛倒是非的指控嗎?

究竟特區政府會否真的痛下殺手,罔顧公民自由及權利、罔顧一國兩制悍然立法取締法輪功是誰也說不準的事。即使最終政府礙於公眾及國際社會的壓力放棄這記「撒手」,但特區政府高層那種殺氣騰騰的言論已對香港的形像造成極大的損害。這樣的損害不管花多少錢作宣傳推廣、設計新標誌都是難以彌補的!

當日前一篇文章: 紐約州18區州參議員致法輪大法學員的信
當日後一篇文章: 參考資料:勞教制度違憲擬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