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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新華社的信口雌黃和肆意誹謗
【明慧網2001年5月3日】新華社發表一篇所謂《“法輪功”癡迷者殺人害命案例剖析》的文章,用張冠李戴、無恥造謠的手法詆毀法輪功,欺騙人民。然而事實真相是甚麼呢?

該文中寫到:“1998年6月25日,河北省任丘“法輪功”練習者袁玉閣,神志恍惚地聲稱要成仙成佛,便騎上自行車,帶上兒子一起跳進了護城河。”而袁玉閣卻寫到:“一九九八年某日,我騎自行車接在東關上學的10歲的兒子回家,路過通向白馬河的小溝上的一個小土橋,橋上沒有欄杆,當時放學的孩子很多,自行車又沒閘,因躲孩子掉在橋下的土坡上。根本也沒有掉進河裏,一星期後,外傷就好了,父母當時還說,這也就是煉法輪功,要不好不了這麼快。當時騎的自行車是借的本村老黑大伯的,有許多人在場,有史胡村診所醫生,這個診所就在小橋北幾米,希望各位領導能調查一下事實真相……事後,我問來訪記者,電台報導失真,你得有職業道德,他回答說,上級有任務,完不成任務沒有獎金。”後來這位記者又到她家,讓她父親說她夫婦倆虐待孩子,並且教著說:你就說她讓孩子打坐,要不就打孩子,公然當著她的面做這種卑鄙的事。

該文還寫到:“1999年3月20日凌晨2時,不滿18歲的河北省承德市“法輪功”練習者李亭手持一尺多長的尖刀,在家中殘忍地殺害了他的親生父母,現場慘不忍睹。”而<事實是:李亭是一個精神病人,根本不是法輪功修煉者。李亭從小性格內向,孤僻憂鬱,精神不正常(他父親經常在單位講)。中考後,因分數不夠,父母花了幾千元使他上了承德二中。上高中後,不能自控,不能正常上課。有一次上體育課時,因他精神失控,老師找到家長,帶他去醫院檢查。經診斷確認精神有問題。後來因不能正常上課,其母親申請退學。退學後,精神更加鬱悶,不出門,不與人交往。據鄰居說,李亭經常與父母鬧氣,並曾揚言要殺父母。父母曾為他在小賣部找了工作,後來人家看他不正常,怕出事將其辭退。

李出事前兩、三天到住地附近的煉功點上去過,當時他推著自行車,手裏拿著香煙,問煉功點的學員他能否練功,回答是可以,但必須先學法。此後他再沒去過。這充份說明:第一:李亭不是法輪功學員,他抽煙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第二:即使他有學功的願望,也並沒有開始修煉;第三:李亭精神不正常,屬於不適合修煉法輪功的人,這是修煉法輪功的常識。雖然李亭殺了父母後自稱是學法輪功的,但那只是一個精神不正常者的妄言,不足為憑。

還有,法輪功從未講過甚麼“世界末日論”,相反,根本就不承認有甚麼“世界末日”,法輪功的許多書籍中都有明確的論述。這些經過學員向世界範圍內的講明真相,澄清事實的活動,已是盡人皆知的事實。然而,新華社不但在全世界不爭的事實面前公然造謠,而且還一口咬定說這些人是相信了“末世論”後去殺人,這就更說明這些人根本不是煉法輪功的,因為法輪功裏根本沒有“末世論”這些東西。這更加暴露了新華社在全世界面前造謠的醜惡面目。

該文還編造說一些殺人者因為練了法輪功,是為了“升天、成仙、圓滿”而殺人,這更是無恥之談。法輪功教人真心向善,強調心性,方方面面都要做一個好人。《轉法輪》裏講:“當然,我們在常人社會中修煉,孝敬父母、管教孩子都是應該的,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何況你的親人。對誰也一樣,對父母、對兒女都好,處處考慮別人,這個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億萬大法學員敬崗愛業,勤奮工作,不貪污、不受賄,家庭和睦,道德高尚,處處考慮他人。給國家和人民創造了巨大的物資和精神財富,根本就沒有做壞事的事情出現,這是鐵的事實。法輪功還要求學員達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作一個完全為了別人的人這樣一個崇高境界。況且,李老師還講:“你就得用超常的理來衡量,你看到殺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問題,要不怎麼體現出好人來?殺人放火你都不管,你管甚麼呀?”因此,一個法輪功學員要制止殺人放火的事,哪裏還會有為了甚麼“升天、成仙、圓滿”而殺人的事呢?這說明這些人根本就不是法輪功的人,這完全就是新華社的栽贓陷害。所以,善良正直的人由此可以看出新華社的愚弄人民、反真理、反正義的邪惡本質。

(大陸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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