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5月2日】2001年1月23日報導說有5人在中國北京天安門廣場自焚。據斷言,這些人通過自焚以死來抗議對法輪功的取締。一星期後,中國政府電視台CCTV播放了這次事件的錄像。錄像據說是天安門廣場的監視攝像機拍攝的。 我們分析了CCTV的這個錄像,發現許多漏洞,表明了其報導的虛假性。 從錄像中發現的主要漏洞: 1、該錄像攝自於高處和地面---所以不可能是天安門廣場的監視攝像機。 2、錄像中看到有一個人在拍攝這個事件,但警察並未予以制止。為甚麼不像制止CNN記者那樣制止這個人呢? 3、事發現場附近有許多人靜止地站著而遠處的人們跑來救援。 4、現場死亡唯一人士――劉女士,從身後遭到重擊。 5、天安門巡邏警察攜帶滅火器和滅火毯---這是以前從來沒有的事。(一位駐北京歐洲記者報導)。 6、當一位男士講完話後才把滅火毯蓋在他的頭上---並且當時火已經被撲滅了。 7、最初的新聞報導該事件中有5人,但一星期後,報導說7人參與自焚而且有一位是12歲的女童。 8、在現場的CNN記者只看到5人,其中沒有兒童。 附加要點: 1、儘管影片顯示自焚者以冒充的法輪功動作堅持舉著胳膊,其中一位受害者的近距離鏡頭卻表明坐在地上的他兩腿之間有一個綠色塑料汽水瓶。為甚麼塑料瓶在火燄高溫中不熔化呢? 2、這個人看來戴了一個隔熱麵具而且他的衣服特別厚。 3、最初報導由新華社在事發4小時內發出,消息發布之快不同尋常,然而整個錄像卻在一個星期後才播出。(紐約時報2001年2月9日報導) 4、最初報導稱受害者需要做氣管切開手術以活命,然而他們卻可以很快地接受政府人員採訪。一位美國醫生說一個人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後這麼快就能講話是不可能的。(華盛頓郵報2001年2月9日報導) 5、除政府外無人被允許採訪任何倖存者。(金融時報2001年2月2日報導) 為甚麼自焚者不是法輪功修煉者: 1、殺害任何生命,包括自殺,是違背我們的信仰的。 2、此次事件前後,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只採取和平的方式上訪。自焚是一種有敵意的行為,與修煉者的品質是完全背離的。 3、沒人看見死亡的婦女煉過法輪功。(華盛頓郵報2001年2月3日報導) 事件引出的疑問: 1、為甚麼警察阻止CNN拍攝該事件並沒收攝像機?中國政府不想讓CNN拍下來以便播放到全世界嗎? 2、為甚麼這些人能夠走到為抗議取締法輪功寧可自焚的程度,而在被救後卻立刻聲明放棄了他們的信仰? 3、為甚麼不允許任何人與自焚參與者談話? 真相是,整個事件看起來是導演好的,沒人被允許調查或證實參與者是法輪功學員。 甚麼樣的政府能夠這樣地利用它的人民?為甚麼江澤民政府做這樣的事?因為江澤民想要人民相信法輪功是X教,以表明他對這個功法的迫害的正確性,還可使公眾反對法輪功。 他利用一個12歲的女孩來引起公眾的同情並詆毀法輪功。他在一個令人髮指的計劃中利用5個成人並讓女童的母親被殺。當然在中國,人們被激怒了。結果是村民們成幫成幫地來到學員的家,闖進門去,迫使人們指責法輪功。一些罪犯搶劫和打人。如果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警察也不管。 所有這些揭示出江澤民及其政權的黑暗,因為它表明,為了詆毀法輪功,江會走到甚麼樣的程度---包括利用和傷害中國公民,導演這樣一個恐怖而令人氣憤的事件。 對那些被江澤民利用的可憐靈魂我們感到非常同情。我無法完全表達出我們對那些人和對仍然處於江澤民政權迫害之下數百萬法輪功學員的同情之意。 我們希望觀看這個錄像將幫助你得出你自己的結論,而且你將不會被對這場悲劇的不知羞恥的導演所欺騙。法輪功學員永遠不會自殺,也沒有參與這次所謂的自焚事件。
10分鐘錄像分析:《自焚案驚人秘密》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9/88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