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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總理鮑爾.紐汝普.拉斯姆森給大法學員的回信
【明慧網2001年4月6日】 某某(大法學員):

謝謝你們2000年5月20日有關中國問題的電子郵件。很抱歉我的遲復,但是我注意回答每一封給我的信件。

我(去年五月)對中國的訪問涉及的內容很廣泛,不僅有政治上的也有經濟上的。同樣人權問題也是我和中國領導人會談的一個內容。在我們與中國領導人的政治對話中,人權問題成為一個自然而然的內容,也就是說,在今後的丹中合作中,人權問題的進一步改善,必將成為既定的內容。

眾所周知,丹麥在歐洲聯盟與中國的人權問題的對話中,一直是十分積極的參與者。在對話中,任何原因,都不能阻止歐洲聯盟對於中國在人權問題上存在一系列問題的現狀的態度鮮明的批評。

我們將會認真處理你們寄給我的材料。我可以肯定,在今後我們與中國政府的接觸中,或者通過歐洲聯盟與中國的接觸中,這些材料將發揮有用的作用。

此致。

POUL NYRUP RASMUSSEN(鮑爾.紐汝普.拉斯姆森)
2001年3月16日,哥本哈根

當日前一篇文章: 記在瑞典首都歐共體會議間的講清真象活動
當日後一篇文章: 江澤民為甚麼鎮壓法輪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