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4月22日】近日,我翻看一本名曰《無神論》的書,這是一本江澤民犯罪集團專為鎮壓法輪功而出版的宣傳書。書中有一案例寫到: 例(2)吉林李友林上吊自殺。李友林,男,47歲,吉林省東遼縣安恕鎮成仁村農民。李友林的妻子李金風說:1999年李友林從單位拿回一本「法輪功」書籍,整天在家看書,打坐,漸漸迷上了「法輪功」,並動員我和兒子一起練。今年5月21日,他對我說:「明天是我師傅的生日,給他燒燒香。」5月22日晚,他在家練功、打坐。5月23日零晨2點左右,我醒後發現他不見了。後來發現他在杏樹林山上微波塔上吊自殺。現場鐵架下還放了一張李洪志的畫像,燒了七炷香。 李金風控訴說:李友林平時精神正常,是個好人。但練習「法輪功」後,對我和兒子逐漸沒有感情。我丈夫的死誰也不怨,我怨「法輪功」。李友林的一些鄰居也反映:李友林精神正常,人很好,沒有發現在外面有甚麼不正常的行為,就是因為練「法輪功」而自殺的。 李友林的自殺真相──不是因為練了法輪功 我是吉林省遼源市的一名合法公民,我現在想澄清一件事,即關於李友林的自殺的真正原因。 我是李友林的鄰居,他們家是十年前搬到遼源的,他原是吉林省東遼縣安恕鎮的農民,由於此人遊手好閒,不堪農活的重負,舉家搬到遼源。他們家很窮,只是靠李友林每天推著手推車,帶著修理自行車的工具,上市區比較繁華的地段給人修理自行車維持生計。由於沒有修車執照,也沒有固定的地點修車,所以他經常被警察趕跑。1999年5月22日那天,李友林推著手推車到市區擺攤,城管部門卻將他所有的修車工具連同他的手推車一併沒收,他們家沒有了最後的維持生計的手段。他沒有出路,加之生活窘困,李友林喪失了最後的生存希望,於是他喝了很多的酒,在家人入睡後,到了山上自殺了。早上上山的人無意中發現有人吊死了,打電話通知110,警察們來到了,左鄰右舍的人都去看,李友林的妻子聽到消息,趕到山上,哭訴著丈夫的死因,還說要上告,告城管部門,是他們害死她的丈夫。圍觀的人看到這幅場面,都很同情她們,我當時也在場。這時警察們已經將他的屍體放下。運回他家中。可是中午時,警察們又將李友林的屍體抬回山上,同時又擺了一張李洪志的照片,供上了酒,將李友林的屍體又吊上,進行重新錄像和拍照。這時他的妻子再也不提李友林的真正死因了。而反過來說李友林是練了法輪功才自殺的。這是因為公安和民政部門事前作了李友林妻子的大量工作,是甚麼原因使李友林的妻子改變了說法,其中的原因大家不言而喻。 從案例中,我還發現了如下疑點: 1、書中說李友林是農民,可還說他從單位拿回一本「法輪功」的書籍。我和李友林住了十年鄰居,他沒有單位,也沒有上過班。何來的從單位拿回「法輪功」的書。 2、案例中說李友林精神正常,可我們鄰居都知道他有精神病史。 3、李友林本人從來沒有練過法輪功,這是我們鄰居們都知道的。 4、凡是了解法輪功的人都知道練功人不抽煙、不喝酒。可警察們在錄像時卻給李洪志的像前供了酒,可見警察們當時也不了解練功人不抽煙、不喝酒。真是弄巧成拙、漏洞百出。而且李友林死前還抽了很多的煙還喝了酒。從這點上,他也不是學法輪功的。 李友林自殺曾被列為法輪功的一大罪證,電視、廣播多次播放過此案例,來栽贓陷害法輪功,而且還將此案例移交聯合國人權大會,作為中國鎮壓法輪功的理由之一。可是李友林自殺事件與法輪功毫無關係。我們老百姓真是看不慣中國的這種陷害法輪功的手段,所以想說句公道話。同時也歡迎各界人士前來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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