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4月22日】 前言 法輪功“4.25”事件並非突發事件,也非江澤民渲染的那種包圍政府要地的政治性示威舉動。從1996年7月《光明日報》事件開始的輿論攻擊到1999年4月在天津動用警察使用暴力,迫害的發展和升級經歷了三、四年的過程。1999年4月25日,逾萬名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依法來到北京市府右街的國務院信訪辦集體上訪,請求當局釋放被天津市公安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經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親自出面和開明處理,事件合理地達成了政府和上訪群眾共同期望的結果。然而“4.25”即後,江澤民用兩封密件,在拿不出真憑實據的情況下,以兩條欲加之罪做出了鎮壓的決策。 為使讀者對這一影響深遠的“4.25事件”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本文將對此事件前後的史實按時間順序作一簡述。供希望了解“4.25事件”真相的人們參閱。 一、法輪功的傳出 1992年5月13日,李洪志先生在長春開辦第一期法輪功學習班。隨後,官方的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向李洪志先生頒發了氣功師證書,1993年又向北京的法輪功研究會頒發了“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直屬功法登記證”,正式表明法輪功研究會的類別為“學術性團體”,業務範圍為“理論研究,普及功法,諮詢服務”三大項,活動地域為全中國。 1993年8月31日,中國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致信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李洪志先生為全國第三屆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代表免費提供康復治療;公安部主辦的《人民公安報》於1993年9月21日為此亦作了專題報導。12月27日同基金會授予李洪志先生榮譽證書。 1993年,李洪志先生榮獲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的“特別金獎”,以及“受歡迎的氣功師”稱號。 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轉法輪》於1995年元月由官方的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發行,1996年一度被《北京青年報》列入北京市十大暢銷書。 至99年初,據中國官方調查結果,全國至少有7千萬以上各階層人士習煉法輪功。 二、初經磨難及政府調查結果 1996年6月17日,國務院的喉舌《光明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批判法輪功。1996年7月24日,中國新聞出版署向全國各地發出通知,全面禁止法輪功出版物的發行。 1997年初,公安部在全國進行調查,搜集罪證欲定法輪功為“邪教”。全國各地公安局經充份調查後均上報反映“尚未發現問題”,調查就此停止。 1998年5月底,何祚庥在北京電視台的採訪中批判法輪功如何有害,之後北京電視台在播放對法輪功一煉功點的採訪時點名法輪功是“封建迷信”。節目播出之後,很多了解節目中何氏所提供的事例中當事人的學員立即向何氏和北京電視台指出:節目內容違背事實,因為該人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以後幾日中,一些學員依據中央關於氣功的“三不政策”(不打棍子、不爭論、不報導),寫信或直接訪問電視台,用親身經歷說明實際情況。事後電視台領導說,這是建台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失誤,並很快播放了一個表現法輪功學員清晨在公園裏祥和地煉功,還有其他人士一同晨練的正面節目作為更正。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通知》中認定李洪志先生傳播謠言邪說及一些骨幹利用法輪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但通知中緊接著又提出:要掌握活動內幕情況,發現其利用法輪功違法犯罪的證據,各地公安政保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通知》採取了先定罪、後調查的程序。《通知》引發了全國許多地區基層公安部門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非法取締法輪功煉功點、強行驅散煉功群眾、抄家、私闖民宅、沒收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等行動。 98年下半年,以喬石同志為首的部份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根據大量群眾來信反映公安非法對待法輪功煉功群眾的問題,對法輪功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詳細調查、研究,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江澤民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 在此之前,國家體育總局也於1998年5月對法輪功進行了全面調查了解。9月由醫學專家組成的小組為配合此次調查,對廣東12553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表格抽樣調查,結果表明祛病健身總數有效率為97.9%。10月20日國家體總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發表講話說:“我們認為法輪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錯,對於社會的穩定,對於精神文明建設,效果是很顯著的,這個要充份肯定的。” 其間,大連、北京等地對法輪功功效的民間調查也得出了一致的結果。 三、天津事件 1999年4月11日,何祚庥在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發表了題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煉氣功”的文章。何在文章中再次引述了其在1998年北京電視台發表的例子批判法輪功。由於該例子在北京電視台事件中已經被充份澄清,何的這篇文章也已受到北京市宣傳系統的嚴格抵制,此次天津發表該文章,天津的一些法輪功學員認為有必要向天津有關方面澄清事實真相,並期望通過與雜誌編輯部的交涉來消除該文章的惡劣影響。因此,4月18日至24日,一些學員前往天津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實情。 4月23、24兩日,天津市公安局動用防暴警察毆打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導致學員流血受傷,並抓捕45人。當法輪功學員請求放人時,在天津市政府被告知公安部介入了這個事件,如果沒有北京的授權,被逮捕的法輪功群眾不會得到釋放。天津的公安亦向法輪功學員建議:“你們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 幾年的種種輿論攻擊突然發展到此次在天津動用公安警察使用暴力,迫害的嚴重升級震驚了學員,“天津事件”的消息因此在全國法輪功學員中迅速傳開。 四、“4.25”上訪國務院信訪辦 隨著天津使用暴力抓人以及放人需要北京授權的消息在全國傳開,從4月24日晚開始,各地法輪功學員懷著對中央政府的信任和期待紛紛自發通過上訪國務院信訪辦的途徑來尋求“天津事件”的公正解決。4月25日,朱鎔基總理親自接見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家住北京海澱區的C女士回憶說:4月24日晚7點有幾個功友跟我講了天津學員被打被抓的事情經過。他們說有的學員想去國務院信訪辦公室反映情況,個人願意去的可以去。於是我和四、五個學員乘車於當晚8點一同來到了國務院。我們可能是第一批為“天津事件”上訪的學員,門衛就問我們有甚麼事。 北京朝陽區的P夫婦回憶說:4月25日一早,府右街西邊人都滿了,街對面(國務院所在地)沒有人。年輕的學員在最前邊站成一排,讓出了人行道和盲人道,最前排學員的後邊一直到牆角都坐滿了學員。大家都非常安靜。交通沒有受到阻礙。 海澱區的M女士回憶說:25日早8點15分左右,我看見朱鎔基總理一行人從國務院正門(西門)出來走過馬路來到上訪學員的面前。學員中響起了掌聲。朱總理問:“你們幹甚麼來了?誰叫你們來的?”有(許多)學員說:“我們來反映法輪功的問題,沒有人組織。”朱總理又問:“為甚麼不寫信上訪?怎麼這麼多人都在這兒?”很多學員都在回答,我聽到有學員說:“信都寫的成麻袋了,還沒得到回應。”朱總理說:“我對你們的問題有批覆。”學員說:“我們沒有收到。”總理讓選幾個代表進去進一步說明情況,大家紛紛舉手,總理在舉手的人中隨機指了幾個人進入國務院。 五、政府總理妥善解決“天津事件”和“4.25事件” 4月25日中午時分,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李昌、王治文和其他三位北京學員作為法輪功代表進入國務院同政府官員會談,申訴了法輪功學員的三點要求: 1)釋放天津被抓的法輪功學員; 2)給法輪功修煉群眾一個寬鬆的修煉環境; 3)允許出版法輪功書籍。 政府官員輪流參加會談的有國務院信訪辦的負責人,北京市的負責人,還有天津市的負責人。傍晚時分,天津按照中央指示釋放了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六、江澤民密件推翻總理結論,決定鎮壓 4月25日當夜,江澤民以中共總書記的身份,給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關的領導寫了一封信,在信中,江澤民指控“4.25上訪事件”有“幕後”高手在“策劃指揮”。(絕密,中辦發電[1999]1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江澤民同志給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關領導同志的信》的通知”) 6月7日,江澤民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講話,聲稱“‘法輪功’問題有很深的政治社會背景乃至複雜的國際背景。”“是1989年那場政治風波以來最嚴重的一次事件。”該文件於6月13日在中共內部秘密傳達。(絕密,中辦發電[1999]30號“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江澤民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於抓緊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講話》的通知”) 據一些中共高級官員透露,在上述兩份密件中,江以明確提出4.25上訪事件“究竟同海外、同西方有無聯繫,幕後有無‘高手’在策劃指揮?”等流露出一種對個人權力的過度保護心態,並在拿不出真憑實據的情況下確定了鎮壓的錯誤決策。 自1999年5月下旬開始,全國許多地區法輪功學員的日常煉功活動受到城管、公安部門的驅散。一些地區公安用高壓水龍頭驅趕煉功人群,並用高音喇叭干擾煉功。各地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被單位和公安找去談話、盤查,受到監視、跟蹤和電話監聽,並被規定不得離開當地。 江澤民在7月19日的高層會議中正式宣布定案,全面取締法輪功。20日全國展開逮捕法輪功學員行動。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自1999年7月至2001年3月,法輪功在中國已有188人被折磨致死,數百人被判最長為18年的監禁徒刑,5萬多人被關押在拘留所、勞教所和精神病院等場所。江澤民對法輪功的執意鎮壓,使中國在國際社會上正在遭到越來越多的人權和道德譴責。 北美法輪大法修煉者整理發表 於“4.25事件”兩週年之際
附錄:上文的英文譯稿http://www.clearwisdom.ca/eng/2001/Apr/24/VSF042401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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