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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誰在干涉別國的內政
【明慧網2001年3月9日】 最近以來,在報刊及電視廣播新聞報導中,經常看到有關中國駐外使館頻頻召開僑界座談會,批判“法輪功”。不是領事就是大使親自出馬主持會議,振振有詞,說不許借“法輪功”問題干涉中國內政,云云。

但不知參與這些活動的外交官們想過沒有,除了中國之外,其它國家的“法輪功”都是經過正當註冊的合法團體,而且在所在國都是正當的信仰,中國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親自主持批判外國公民的信仰及結社自由,是否干涉外國的內政?某個城市要褒獎“法輪功”,中國使領館人員親自打電話,寄材料,不許人家褒獎,某地“法輪功”學員要租借場地開會,又是中領館人員親自打電話,寄材料,不許租借場地。請中國使領館的先生們想想,一個外國市長要褒獎或他的居民,要你們去指導人家工作嗎?公民要在自己國家合法租借場地舉辦活動,你們也要插上一手。假如在中國境內,某國使領館也出面插一槓子,中國政府會同意嗎?不要以為在國外自由和寬容,你們就忘乎所以。

《世界日報》2001年2月22日報導,由舊金山中國總領事館24日召開一項座談會,有二十多名灣區“僑學界”代表出席。這些自封的代表真的能代表灣區的七十萬華人嗎?他們為了那點蠅頭小利,連自己的良心都代表不了,又怎麼能代表他人呢?這種所謂的座談會,無疑是把中國境內群眾鬥群眾那一套搬到國外來了。請不要忘記,這是在美國,參與這些事情的外交官們,應該好好檢點一下自己的行為,是不是越軌了,不要光急著為了升遷,做出不該做的事情來,嚴重干涉外國的內政。還有個別為他們搞情報的美藉華人、持綠卡者,也請你們三思而行,你們的惡行都會被記下來的。不要隨便干涉誣蔑他人的信仰,別以為是小事情,弄不好就是違法行為,也別以為法院會給你開後門。

我們也希望全世界各國的法輪功學員,多收集這方面的證據,隨時揭露中國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干涉外國內政,詆毀外國公民的信仰,干擾破壞外國公民結社自由的惡劣行徑。必要時可委託律師,訴諸地方法院,或直接向各國元首陳情,呼籲調查中國駐各國機構的違法行為。

美國加州一學員
200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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