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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法輪功”事件的看法
【明慧網2001年3月7日】 政府打擊“法輪功”已經十九個月了,我看效果不太理想,拖延了這麼久,還出現許多“文革”中才有的侵害人權的事情,引起國內外很多關注。在中華民族內部發生這樣的事情,對民眾和政府都是沒有好處的,都是我們這個民族的損失。

作為一名經歷過很多政治運動的高級知識分子,我在此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政治運動不是解決社會矛盾的好方法

“法輪功”事件不是一部份群眾和另一部份群眾之間發生的民間衝突,而是群眾和政府之間的社會矛盾。對於這樣的社會矛盾,可以像歷次政治運動那樣進行壓制;也可以用疏導和對話的方式謀求解決。政府可以在各種不同的處理方式中進行選擇。

以前的政治運動冤枉了很多好人,這是事實。人們已經習慣了違心地表態,這只能起到十分表面的作用。在我們單位,人人包括不煉功的人也要表態並記錄在案,很多人完全不了解“法輪功”就照本宣科地發表意見,我不知道這樣走過場有甚麼好處,這就是打擊“法輪功”的群眾基礎?

“文革”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講人權、民主和法治。為甚麼不用更現代的方法來對待和解決政府和民眾之間發生的問題呢?可以更民主一些、理性一些。歷史已經給我們許多這方面的教訓:不應該過分地依賴政治運動來解決社會矛盾。

●應該講究責任倫理

政府說,“法輪功”是某教,因此應該鎮壓。看來,“法輪功”顯然是一個有爭議的事物。如果我們陷入爭議中進行激烈的對抗,不一定有助於問題的解決和整個社會的安定團結。不妨退一步將爭議存而不論,先想想眼下甚麼是最恰當的行為方式。

我不接受“法輪功”,但我了解一些有關佛教的知識。我覺得,“法輪功”和佛教是有一些類似的。佛教中講的許多事情現在看來像神話一樣,但你不能說它怎麼不好。我們現在的人分工太細,超出自己知識面的東西很多,古老的文化又不了解。能夠知道自己知識的侷限,這也是智慧的重要方面,所以人家說蘇格拉底很了不起。所以,在不了解一件事情的情況下,不應該貿然下結論。據我了解,確實很多人煉“法輪功”身體變好了,這樣的例子我見過。

就算“法輪功”不好,也不意味著可以任意對待“法輪功”信眾甚至剝奪其說話的權利。自由主義者有一句口頭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要維護你說話的權利。而且,即使為了一個好的目的,也不能不擇手段。也就是說,應該用好的方式來實現好的目的。即使你不贊成“法輪功”或者覺得它很難理解,也不應該認同對待“法輪功”信眾的不人道做法,這是兩個完全可以分開對待的問題。當年講階級鬥爭的時候,人們以冠冕堂皇的理由隨意對待“階級敵人”,製造了多少罪惡和人間悲劇!很多社會災難是由於我們處理問題的方法不適當造成的,這大大擴大了整個社會的損失。“法國大革命”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例子。

我們單位一些“法輪功”信眾被免職、下崗甚至開除,為了執行國家的“法輪功”政策耽誤了單位的正常工作,這是人人過關的左的政策造成的。為甚麼不採用一些和緩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呢?拒絕放棄煉功就得下崗,這其實是一種脅迫。

●思想問題如何解決

我們現在正步入一個多元的時代,各種想法並存是正常現象,沒有必要強求一致。如果那樣的話,反倒會造成很多矛盾,我們不可能回到“文革”那種單調的社會狀態中去了。應該用寬容的態度謀求“和而不同”。

政府指責“法輪功”信眾總去上訪鬧事。其實,政府一下子給取締了,他們能不上訪麼?如果講究一下方式,完全可能避免矛盾的激化。

在我看來,“法輪功”問題主要是一個思想認識問題,社會上類似的問題很多,政府應該對此採取寬容的態度。政府處理“法輪功”問題的思路還是非常傳統的。民心總是要爭取和維護的,政治運動不是萬能的。中國改革開放的任務還很重,許多社會問題可比“法輪功”問題嚴重得多,而不恰當的工作方法會人為製造出一個棘手的社會問題。

據說,政府在監聽“法輪功”信眾電話上就花了四十個億人民幣,我們是否又回到“階級敵人無處不在”的時代中去了?

對於“法輪功”的打壓,存在著擴大化的傾向。如果誰違反了法律,完全可以依法處理。但是,現在是人人過關,即使你甚麼也沒做,只要煉,也是跑不掉的。這實際上把人逼上絕路,打擊的不是一種行為,而是一種信仰了。

●輿論的不自由

知識界表面上對“法輪功”問題的議論很少,這是因為輿論控制的原因。知識分子也不希望政府把事情辦砸,也很想提出一些建議。但是,現在好像不行。說些不同意見,就好像為“法輪功”說話似的,只能“揭批”。很多知識分子鑑於這種氛圍,乾脆就不聞不問了,這造成知識界在“法輪功”問題上的普遍失語。

我認為,知識分子在“法輪功”問題上保持沉默並不是一件好事情。無論從寬容、體恤民眾疾苦還是為政府著想,都應該說出我們的看法。很多知識分子講自由主義、人權、靈魂拷問、懺悔、民間疾苦等等,為一點小事情就辯論很長時間,現在為甚麼默不做聲了呢?說出我們的想法和思考,為了我們這個民族的利益。

政府對輿論的控制,可能掩蓋了自身政策和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我們的民主機制很不完善,官員們的民主作風還有待培養。“法輪功”問題畢竟是政府和民眾之間的衝突,政府也應該檢查一下自身是否存在一些問題。

●人為的苦難

當初“六四”的時候,是絕沒有任何理由開槍的,除非想故意製造一種恐怖。那樣的結局,是政治上最大的敗筆,是一場政府親自給民眾製造的苦難。實際上,每一次政治運動不都是一場人禍嗎?

對“法輪功”信眾的鎮壓,很多地方把人搞得很慘,警察和基層政府犯下許多暴行。很多基層民眾生活十分艱苦,沒錢治病,煉煉功也不行,你說他們怎麼辦呢?如果政府不考慮這些,鎮壓行為的合法性真是可疑的。

當然,政府說“法輪功”搞甚麼“自殺”、“自焚”等等。如果是那樣,就不會有甚麼人煉了,還用政府這麼費勁?人是很明白的。“六四”時被打死的人都被認為是“暴徒”,這能說明甚麼呢?

我們這個民族經不起太多的折騰。我建議,為了我們整個民族,政府和“法輪功”應該心平氣和地交換意見以謀求問題的解決,何必非要搞得頭破血流呢?


一個負責任的知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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