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3月5日】 法新社3月1日報導說,北京證實就"自殺事件"逮捕了"法輪功成員"。 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一位發言人說,三名男子和一名婦女於星期六因涉嫌“利用邪教破壞法律”而被捕,尚未對他們正式起訴,。 發言人證實了官方媒體的報導,稱其中兩人是劉雲方(音)和薛洪軍(音),他們被說成是事件的策劃者。 據發言人說,第三個被懷疑為策劃者的人是王進東(音),他是企圖自殺者之一,現住院治療,他也被逮捕。 第四個被逮捕的是劉秀琴(音),一名北京婦女,據稱,在自殺行動之前,她為這些人提供住宿及自焚時用的汽油。 報導說,中國當局急切地抓住集體自殺事件,播放追隨者們在自焚過程中、及自焚後的灰色圖象,以敗壞法輪功的名聲。 報導指出,儘管宣傳戰有了明顯效果,然而官方對導致一月份自殺企圖的情況的敘述,卻有不易察覺的矛盾之處。 中國媒體以前報導,中部河南省開封市的57歲的工人劉雲方被警察阻止了自殺。但新華社星期四說,他從未有自殺的企圖。 報導引用人權組織的記錄說,鎮壓已導致數百人被判刑,刑期最高達18年;至少10,000人未經審判被送往勞教。 據香港的人權和民運信息中心說,大約120名法輪功學員在警方拘禁中被毆打或虐待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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