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3月23日】 日內瓦《信報》(Le Courrier)2001年3月20日刊登題為“受害者講述他們的苦難”的報導如下: 澳大利亞國籍的章翠英女士,在中國監獄度過了八個月。“我四年前開始煉法輪功。由於經常煉功,使我痛苦的嚴重關節炎消失了。於是,我想向中國政府證實,讓他們明白這個功法給我帶來的益處。迎接我的是毆打和牢獄。他們幾次逮捕我。最近的一次,我和丈夫在北京一家餐館吃飯。警察進來把我們帶走,和死刑犯一起關了七天。他們連續五天不讓我睡覺。我被強迫光著腳站在大冬天結了冰的水泥地上。他們想迫使我放棄澳大利亞國籍,好能隨意給我用刑。”這種冒著一切風險去北京做見證的奇怪(特)的方式對法輪功修煉者似乎特別重要,有的全家人去天安門,永遠和平地對抗警察的暴力。 “法輪功好” 荷蘭籍的王翔鶴想盡一切辦法使她的五個親人獲得自由。她來到日內瓦做證。她說:“從12月份中國當局就監禁了我85歲的母親,14歲的姪女、兩個兄弟和一個嫂子。他們去了天安門。一個警察靠近我母親:‘你要幹甚麼?’她沒有回答,於是,他強迫她跟著他說‘法輪功壞’。她回答說‘法輪功好’並展開一幅橫幅。所有人都被帶走。” 面對這種和平的堅定意志,(中國)當局忙得不知所措。正當國家希望舉辦2008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時,國際大赦的一份報告證實了發生在各級國家機構內的有系統(組織)的酷刑。 強迫精神病學 更令人擔憂的是,在精神病收容所發生的強制性監禁大幅度上升。據法輪功消息,自1999年以來,有1000例強制性接受。幾個受害者今天將在Lugano的瑞士議會做證。 (明慧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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