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3月21日】 由於條件限制,收集資料很困難,因此我們收集的資料非常有限,如有詳細資料或新的情況,將隨時補充。第一例: 1、 受害人情況: 姓名:郭瓊 性別:女 年齡:30 文化程度:大學專科 職業:銀行出納 家庭出身:幹部 健康狀況:修煉前有輕微的精神衰弱,修煉後病症消失,精神充沛 有無精神病史:無2、 被迫入院的經過: 因其堅持修煉,單位以開除工作相要挾,家人又不能理解。因為她修煉後身體明顯好轉,原先的精神衰弱不藥而癒,她用自身身體的改變向家人說明大法的科學性。家人為了讓她放棄修煉以避免迫害,就說精神衰弱不煉功吃藥也一樣能好,於是帶她到合肥市精神病院諮詢。但醫院一聽是法輪功學員,不問任何情況,就強行要求其住院。家人在不了解醫院用意的情況下,便同意了。 入院時間:2000年2月 地點: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 主使人:家人 受害人的立場:堅持修煉,不同意入院 有無簽字同意:無 住院文件簽字人:家人 不住院的條件:放棄修煉法輪功 3、 入院後的情況: 主治醫生:董XX,男,四十歲左右 診斷過程:通過談話,沒有使用任何醫療手段,談話內容是要求該學員放棄修煉。 醫院診斷結果:心理障礙 治療方案:主要是吃藥,醫生每天不准其煉功,要求其放棄修煉 是否向受害人通報診斷結果:是 有無向受害人說明使用何種藥物:有 用於治療甚麼症狀:心理障礙 是否說明藥物有何副作用:否 用何劑量:一天三次,一次三粒 如拒絕服藥將受到何種處罰:強行給學員打電針或打針,打完後躺在地上甚麼都不知道了 被強迫服用的藥名:不明 服後出現的反應和症狀:胃難受,嘔吐直至吐出血絲,後學員反映受不了,醫生換了一種據該醫生介紹是藥量較輕的藥,服後渾身乏力,精神萎靡 4、 出院情況: 住院天數:22天 出院時有何診斷證明:無 如何治療隨訪:無 出院後情況:該學員向家人反映受不了,家人向醫院要求出院。出院後,該學員於2000年7月進京上訪,後單位要求其家人再送她進精神病院,並表示可以負擔一部份醫藥費。
第二例: 1、 受害人情況: 姓名:朱為英 性別:女 年齡:四十九歲 文化程度:不詳 職業:安徽梅山飯店副總經理 家庭出身:幹部 健康狀況:健康 有無精神病史:無2、 被迫入院的經過: 入院時間:1999年12月 地點: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 主使人:家人或單位 受害人的立場:堅持修煉,不同意入院 有無簽字同意:無 住院文件簽字人:不詳 不住院的條件:放棄修煉法輪功 3、 入院後的情況: 主治醫生:名字不詳,女,四十多歲 診斷過程:不詳 醫院診斷結果:不詳 治療方案:主要是吃藥,主治醫生每天不准其煉功,要求其承認法輪功是X教,如不承認就加大藥量 是否向受害人通報診斷結果:不詳 有無向受害人說明使用何種藥物:不詳 用於治療甚麼症狀:不詳 是否說明藥物有何副作用:否 用何劑量:每次吃一小把 如拒絕服藥將受到何種處罰:強行給學員打電針或打針,打完後躺在地上甚麼都不知道了 被強迫服用的藥名:不明 服後出現的反應和症狀:經過大量服藥後,該學員嘴唇發抖,站立不穩,全身浮腫, 全身浮腫,臉色臘黃,精神呆滯,行動緩慢,大腦反應遲鈍。 4、 出院情況: 住院天數:60多天 出院時有何診斷證明:無 如何治療隨訪:無 出院後情況:不明
第三例: 1、 受害人情況: 姓名:王彩雲 性別:女 年齡:40多歲 文化程度:不詳 職業:合肥啤酒廠職工 家庭出身:不詳 健康狀況:健康 有無精神病史:無2、 被迫入院的經過: 入院時間:不詳 地點: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 主使人:家人或單位 受害人的立場:堅持修煉,不同意入院 有無簽字同意:無 住院文件簽字人:不詳 不住院的條件:放棄修煉法輪功 入院經過:公安和單位強迫其放棄修煉,並威脅其家人:如不轉化,其家裏所有的人都將失去工作,並處以高額罰款。家人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將其送入精神病院。 3、 入院後的情況: 主治醫生:不詳 診斷過程:不詳 醫院診斷結果:正常,但仍強行要求其住院。 治療方案:不詳 是否向受害人通報診斷結果:是 有無向受害人說明使用何種藥物:不詳 用於治療甚麼症狀:不詳 是否說明藥物有何副作用:否 用何劑量:不詳 如拒絕服藥將受到何種處罰:強行給學員打電針或打針,打完後躺在地上甚麼都不知道了 被強迫服用的藥名:不明 服後出現的反應和症狀:不詳 4、 出院情況: 住院天數:30多天 出院時有何診斷證明:有,診斷證明其精神正常 如何治療隨訪:無 出院後情況:仍要求該學員轉化。該學員為躲避迫害,現已離家出走,情況不明。
第四例: 1、 受害人情況: 姓名:吳曉華 性別:女 年齡:40多歲 文化程度:大學本科以上 職業:安徽建築工業學院建築系副教授 家庭出身:不詳 健康狀況:健康 有無精神病史:無2、 被迫入院的經過: 入院時間:不詳 地點: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 主使人:安徽女子勞教所 受害人的立場:堅持修煉,不同意入院 有無簽字同意:不詳 住院文件簽字人:勞教所 不住院的條件:放棄修煉法輪功 入院經過:該學員1999年12月下旬進京上訪,帶回後被判勞教,後由勞教所送至精神病院。 註﹕其他情況不詳。 (大陸弟子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