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3月13日】 先生, 我寫此信是由於的中國大使館的媒體發言人張明(譯音)的信:“揭批法輪功X教”(二月十六日發表)。 我與家人住在特拉維夫。我們已經煉法輪(又稱法輪大法)功近兩年了,每週煉功數次。 法輪功是一種傳統鍛煉方法,其目的是對身心的改善。煉習的基礎在於宇宙特性:真-善-忍。其煉習者必須同化這一特性才能達到健身和真正的精神上的昇華。您可能知道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中國政府對法輪功進行大面積的鎮壓,並使150多名非暴力的煉習者死亡。可是在中國以外的四十多個國家法輪功越來越被承認並受到歡迎。 煉法輪功完全是自願的,並不受任何精神的控制 - 誰能在不情願的情況下打坐呢?每一個人都能根據自己的選擇決定煉或者不煉(不幸的是在中國已非如此)。 法輪功沒有正式的組織。很多人在同一個公園煉功數月也不知道對方的名字。煉習者與功法創始人沒有聯繫。我們都是通過書來學習的。 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為像法輪功這樣純而高深的功法發源於中國而感到無比自豪。我真希望中國的公民在不久的將來能夠恢復他們的煉習。我還希望中國國內外為政府工作的那些中國公民能夠認識到尊重人權的重要性。 左成 特拉維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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