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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不可及的“毒品”栽贓案
作者:華雲
【明慧網2001年2月8日】 “自焚”構陷案尚未了結,江澤民的喉舌們又炮製了一出“毒品”栽贓案。與弄巧成拙的“自焚”構陷案相比,這一“毒品”栽贓案只能說是愚不可及。不要說大法弟子和他們的親朋好友,即使對法輪功了解不多的人也不會上當受騙。

人人盡知,法輪功學員不吸煙不飲酒,甚至“食而不味,口斷執著”。而且法輪功一再要求主意識要強,決不可以進入恍兮惚兮的狀態。更為重要的是法輪功的教導中把吸毒販毒視為末法時期人類社會最醜惡的現象之一。“洪吟”書中有一首詩“世界十惡”中亦明確指出。這一愚蠢的“毒品”栽贓案只能使民眾更加認清江澤民邪惡集團已經無恥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我們永遠也不能低估江澤民團伙的凶殘。同時,我們永遠也不能低估江澤民團伙的愚蠢。

(華雲於200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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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一西人學員致中國已經真正走出來的修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