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2月6日】 世界日報1月23日報導,不久前從中國大陸獲釋的加籍法輪功學員張崑崙,昨日在多倫多眼含淚水控訴中國政府在其回加後,繼續對其進行精神折磨及人生攻擊,散布他被關押時強制洗腦情況下簽寫的[保證書]。 加拿大法輪佛學會代表律師格拉蒂(Rocco Galati)指責上週六華人社區揭批法輪功座談會有潛在煽動仇恨之意,且中國駐多總領館參與其中批判加拿大合法社團,超出其職責,也構成對加國法輪功學員的威脅,違反加拿大法律。對此昨天總領館表示,前天的活動(座談會)是華人社團主辦的,總領館是只應邀參加並發言。 張崑崙昨日上午在律師格拉蒂及本地法輪功學員陪同下,在安省議會大樓內舉行記者會,他除再度控訴在中國被拘留、關押,在勞教所遭受到電擊、毆打及各種精神與肉體殘酷折磨情況外,在談及他曾在中國被迫寫下[保證書]一事情緒非常激動,眼淚幾乎奪眶而出。 他表示,在關押的勞教所內,他受到強制性的洗腦,連續幾個星期受到高度精神控制欺騙和洗腦,在失去一切人身自由的情況下,一次又一次按要求被迫寫[保證書],不合格又要重寫,所寫的都不是他真心所想的,違背自己真正意願的,他拒絕承認。如今他重做回自由人所講的才是實話。真心話就是[法輪大法好!我將畢生修煉法輪功。] 張崑崙強烈斥責中國政府在其獲釋後繼續對他進行人生攻擊,散布所有關於其被關押時的材料。在記者會上的法輪功支持者也紛紛指責,中國政府現在拋出脅迫無辜者寫下違心[保證書]的證據,是對張崑崙的進一步迫害及折磨,是不知羞恥的強盜邏輯。 律師格拉蒂針對上週六華人社團舉辦的[維護加中友誼和批判法輪功座談會]情況,指責這是有潛在煽動仇恨的集會,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造成心理及生理上的傷害,侵害人權,這種對一合法團體的仇恨煽動違反加國法律。另一方面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本身已侵害了人權,是加拿大刑法所定的一種犯罪行為,加拿大人更不應在本地支持這種行為。格拉蒂表示,法輪功學員可以在加國合法、自由修煉,是一在加國註冊的合法組織,受加拿大憲法保護。中國總領館代表沒有立場在自由的加拿大參與批判法輪功的活動,干擾加國社會,形同對法輪功學員造成威脅。他會關注事態的發展,再考慮是否進行法律訴訟。省議員馬基斯也參加了記者會,除聲援受迫害者外,他還強調,在與中國貿易交往之中,加國政府不應對中國迫害人權、自由的行徑有任何寬容,應給予中國政府以政治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