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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是中國民主與法治的最大破壞者
「天安門自焚事件」之我見
【明慧網2001年2月4日】 中華民族勤勞勇敢,中國人民苦難深重。巍巍華夏,上下五千年,「興,百姓苦;亡;百姓苦」。而這無盡苦難的重要根源之一,就是因為中國多的是專制與獨裁,少的是民主與法治。特別是近現代以來,多少仁人志士,就是為了「民主與法治」這幾個字,殫精竭慮,奔走呼號,甚至捨身取義。可是炎黃子孫多少代人的苦苦求索,在這21世紀的今天,終於完全葬送在江澤民的手裏!江澤民所發動的--對中國大陸上億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鎮壓,史無前例;而這億萬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大冤屈,感天動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上至國家元首,下至普通國家公務員都是「人民的公僕」,理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一個民主與法治的國家,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可是江澤民身披國家元首的外衣,卻以其「大獨裁者」的利益高於一切。上億的善良人民修煉法輪大法,誰無親朋好友,誰無兄弟姐妹?可是江澤民因為一己之私,就株連九族,血腥鎮壓,野蠻踐踏了數億人的尊嚴與人權!中國民主與法治的幼苗,歷盡艱難剛剛發芽,就被江澤民殘酷地扼殺!

其實,江澤民不是不知道法輪功,不是不知道這些信奉「真善忍」的人們的老實與厚道。早在1997年長江大水的時候,江澤民去湖北巡視武漢防洪大堤,看見許多法輪大法修煉者除了踴躍捐錢捐物支援災區以外,還沒日沒夜地埋頭苦幹,身為一國元首,看見這樣的良善百姓,不僅沒有只字片語的感謝,反而一言不發,扭頭就走,心中對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妒火中燒,初顯其心胸狹窄、不能容人的獨裁者嘴臉。

當1999年4月25日發生「中南海事件」,上萬法輪大法修煉者,履行中國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去北京和平上訪時,江澤民終於等到了「欲加其罪,何患無辭」的機會,他揮舞著雙手大叫:「堅決滅掉!堅決滅掉!」其瘋狂與變態的程度,令前來向其彙報的爪牙羅幹也瞠目結舌。隨即,江澤民在中國拉開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屠殺與折磨自己本國人民的血腥黑幕。至今,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大法修煉者,被打死逾百;判刑數千;關押數萬。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者不計其數。

可是大大出乎江澤民意料的是,他原以為「三個月」就可以徹底消滅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青壯年和老幼婦孺,誰知「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法輪大法修煉者反而「野火燒不盡,」越戰越勇,後勁十足。僅以台灣為例,據媒體報導,學員人數從鎮壓開始時的數千名已發展為十萬名。而且國際社會對法輪大法修煉者普遍讚許與支持,同情及聲援。如: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已獲今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法輪大法在美國各州及城鎮已獲各種褒獎數百個等等。

氣急敗壞的江澤民在窮途末路驚魂難定之時,終於又撿起了他最卑鄙狠毒的一招──製造自焚慘案,刺激群眾鬥群眾。最近它指使公安部與新華社,以及中央電視台等宣傳機構,自編自導自演了一場愚蠢及拙劣的所謂「天安門廣場法輪功學員自焚事件」,企圖混淆視聽愚弄百姓,孰不知已經多少知道了真相的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破綻百出的醜劇只能讓人貽笑大方。關於江澤民如何編導該醜劇的證據,由於眾所周知的歷史和政治的原因,眼下尚無法一一按法律要求實行取證調查、當堂對質等等,但我們不妨先現試舉破綻一二:所謂的「法輪功學員」嚴重燒傷,可轉眼間竟能在中央電視台的節目中勁頭十足地大談特談;警察們未卜先知,竟然會提拎著滅火器在天安門廣場到處巡邏,準備隨時滅火;中央電視台的攝影記者們則能掐會算,可以在第一時間架好相機調好焦距,事先準備對瞬間可能發生瞬間可能結束的全程錄像,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這些,對於願意用理性思考的人來說,其實已經足夠說明問題了。

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近期以來江澤民向其手下發表了明確指示:對法輪功學員「怎麼整都不過分」、「沒有法律限制」、「打死也白打」。天理昭昭!指使公安部與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編導演自焚事件屬於喪心病狂的流氓惡棍行為,而直接下令讓地方政府和警察用暴力害命,則屬於滅絕人性的殺人犯!根據中國現行刑法,犯故意殺人罪者,當判死刑。我們現在唯一應該做的事情,就是呼籲人民運用國家法律系統將中國最大的殺人狂江澤民依法判決,並儘快押赴刑場執行。

古人云:「國之將興,必有祥瑞;國之將亡,必有妖孽」。我們苦難的同胞何其不幸,在世紀更迭之際,出了人民公敵江澤民;但是天理循環物極必反,極度的黑暗,也許在昭示著光明即將到來。所有有良知的人們,讓我們拭目以待!

(一名法律愛好者)

當日前一篇文章: 江澤民製造「激起民憤」假象 香港學員無端遭受暴力襲擊
當日後一篇文章: 人民報:惦記12歲的劉思影:與北京積水潭醫院醫護人員的通話紀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