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2月25日】 由於中國官方媒體週五又報導了一個據稱是法輪功成員的自殺消息,在中國被禁止的打坐練習的法輪功的代表們在美國批駁了中國官方媒體對此事的描述。他們督促,對該自殺事件進行第三者獨立調查。 2001年2月21日發表在德國《斯圖加特消息》報上的一封讀者來信: 為甚麼新華社沉默這麼久?關於2月1日發表的題為「傷殘的畫面使中國人震驚」的文章的讀者來信: 中國官方的新華通訊社在「自焚事件」七天之後炮製了一則關於自焚行動參與者的消息。而當時在場設法拍下了事情經過的CNN攝影組卻被警察逮捕,他們的錄影帶也被收繳。這樣一來,就沒有第三者能夠提供可作證據用的現場錄象資料了。 這讓人不得不提出一個疑問,為甚麼中國媒體對這麼嚴重的事件竟會沉默數天,而後又有大量的無法證實的資料發表出來。中國的國家電視台播出了近距離拍攝的那個被燒傷的男人的臉和四肢。在解說詞中宣稱,他同其他的六個自殺者一樣是法輪功的成員。但是凡是了解法輪功的人都會馬上識別出,這個男人採用的並不是正確的法輪功的蓮花式打坐姿勢。 按照新華社在1月30日的報導,搶救小組的醫生對傷者進行了氣管切開手術,其中包括那位12歲的小女孩。而從醫學的角度來看,在進行氣管切開術後馬上就能接受採訪說話的是不可信的。 (德國學員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