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2月20日】尊敬的同胞們: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23歲,叫樊麗霞,南陽市臥龍鄉姜溝村樓上組人。98年我走上了修煉道路,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為了說明大法真相,證明大法與師父是清白的,2000年10月底上北京證實大法,被當地公安(鐵西派出所)通緝,公開懸賞1萬元人民幣,鼓動單位、鄰居、群眾舉報,現被迫流落在外,有家不能歸。2001年2月15日下午4點多鐘,鐵西派出所到我的男朋友單位強行將其押走(他未修大法),強迫他到我家及各處找我,沒有找到,因此受到牽連,現將其拘壓在鐵西派出所,至今還在關押中。 我的母親王俊蘭,修煉了“法輪大法”後,身體和思想得到了淨化,為了堅持修煉,講明真相,2000年月12月26日上北京證實大法,29日在北京放回,回家途中在南陽車站被公安、單位認出帶走,至今在南陽市第一看守所關押。 姐姐樊豔麗,27歲,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不肯違背良心,不願寫“保證書”、“悔過書”和不利大法的話,被鐵西派出所強行帶走,現送往“天一駕校”轉化班,受到各方面的精神摧殘,強行轉化。 我的姑姑,樊書珍,60歲左右,鎮平縣人,12月中旬上北京證實大法,12月底被公安接回當地關押後,送往鄭州十八里河勞教三年。 同胞們啊,天理何在?清醒清醒吧!不要助長江澤民的邪惡,不要迫害那些無辜善良的人吧!真理就是真理,永遠不變。不管發生甚麼事,我一定要堅持修煉,跟上正法進程,緊隨師尊返本歸真。 大法弟子:樊麗霞 2001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