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2月17日】 今年一月八日,我擺脫了便衣盯梢,踏上去北京的列車,九日上午十點,我在天安門廣場拉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莊嚴地向世人正法。三個公安人員抓住我,扯去了橫幅,我手拉著鐵欄杆,繼續呼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我大法清白」,終因寡不敵眾,被送往天安門公安分局。 經過一番簡單審訊後,將我關在一間屋裏,那屋裏已關押了四個大法弟子,其中一青年男弟子被打得皮開肉綻,都氣平神定,默默地站著。不到一小時,陸續關押近三十弟子,將小小的審訊室擠得滿滿的,公安人員已無立足之地,只好溜到門外走廊上去。弟子們不失時機將帶來的橫幅、標語掛、貼在門窗、牆上,連辦公桌也張貼上了。一派祥和慈悲的場堅定了大法弟子正法的決心。被關押的弟子越來越多,公安人員將我們轉移到對面鐵籠裏。在那兒七十來個弟子席地而坐,各地弟子聚集一堂,大家及時切磋交流。不時有所謂語言專家來偷聽談話,辨出各地鄉音,此時弟子們齊聲背誦《論語》、《真修》等經文,使他們難以分辨,不時還有駐京辦的人員來認領老鄉,弟子們便齊聲背誦《助法》、《威德》、《大覺》等詩,令駐京辦人員惶恐不安,匆匆而去。那天沒有一個弟子被領走。 下午四點,五輛警車滿載大法弟子押往北京西城區清河看守所。一路上警車長鳴,警燈閃爍,兩旁路人駐足而望,我仿佛在一片祥和的佛樂聲中,在「光彩萬千耀雙目」的佛光沐浴下,飛往那聖潔而又美好的天國世界,留下的世人目光中流露出對我們的敬佩。 到清河看守所後,將我們編號、照相、按手印。我編為2020號。為了做弟子的轉化工作,又將2019,2021號弟子與我押往展覽路派出所(每三個弟子押往一個派出所)。 到展覽路派出所後,晚九點,四、五個警察搞車輪戰,輪番審訊我,有扮紅臉的,又扮白臉的,有恩威並施的,有套近乎的,不外乎用情打動你:「阿姨,說吧,說了我們送你回去,決不讓他們抓你」,「大年前,家裏人多擔心呀」……我「以一個不動制萬動」。對那些講話和氣的,我就洪法;語氣強硬的,我就勸善;邪惡之徒就採用不同層次的各種方法制止、鏟除。 到凌晨三點,他們已窮途末路了,由一小丑用最邪惡、最惡毒、最流氓的手段脅迫我說出姓名、地址。他拿來老師的法身像,要我當著老師像說出姓名、地址。面對老師法像,一股暖流通透我全身,我對老師雙手和十,並請他將老師法像送給我。邪惡之徒妄想利用我對師尊的崇敬達到邪惡目的,就雙手揉搓法像,威脅我要撕法像,說「只有你(說出姓名、地址)才能救你的師父」還將法像扔在地上。我忍無可忍,大聲警告:「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來順受,……」「法理中包涵著忍無可忍」「你們想用這種最邪惡、最惡毒、最流氓的手段永遠達不到目的。」正義的呼聲傳遍辦公室,那小丑愣住了。……那時,我心中只有一念:用我的生命制止邪惡,鏟除邪惡。我的義舉震懾了他們,躱在隔壁的四、五個公安人員都跑進來,把我從地上抬起,放在躺椅上。 我頭腦清醒,人安然無恙,熱淚脫眶而出,我深深體悟到大法的無邊法力。師尊說:「如果一個修煉者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惡一定是害怕的」一正壓百邪,公安人員再也不敢審訊我了,那小丑也躲起來不敢見我了。 第二天,又將我送回西城區清河看守所關押在105室。清河看守所是邪惡勢力十分猖獗的地方。看守所儘管使用同樣邪惡,流氓的手段,也只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大法弟子堅不可摧的金剛不動的表現粉碎了他們的陰謀詭計。 看守所在預審一瘦弱女子時,公安人員如法炮製,拿出老師法像扔在地上,讓弟子用腳踩。(受審時弟子坐在椅上,用鐵鏈栓在椅上,限制起立,行走),女弟子「恒心舉足萬斤腿」,雙手扶在椅上,將腿抬至空中,幾個彪形大漢使勁按她的雙腿,卻怎麼也壓不下去,氣急敗壞的邪惡之徒又用腳踩她扶在椅上的雙手,把她的手指踩破了皮,她仍堅如磐石,公安只好放她回105室。 還有一東北弟子受審長達四小時(從子時零點到四點),公安不僅將她打得傷痕累累,還侮辱她。此弟子是走著去、被抬著回的。 同室弟子向看守所抗議,要求懲辦兇手,要求給弟子驗傷。然而邪惡是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所以兇手們遮人耳目地敷衍,表示處分審訊者,並送弟子到醫院驗傷。在去醫院途中,大法弟子逢人便說明:我是大法弟子,公安人員迫害我……向世人講清真象,暴露邪惡。 為了要求無罪釋放,105室18名大法弟子絕食絕水,看守所用強行灌食來折磨弟子,致使弟子灌食後嘔吐、腹瀉、流鼻血。但無一動搖,無一被轉化。 十二日看守所又將我與其他八名弟子押在206室。無論在哪裏,我們都堅持學法,煉功,切磋交流。 直到一月十六日,看守所已無計可施,只好無條件釋放五位大法弟子。晚十時半用兩輛警車分別沿外三環駛去,沿途放人。車上看守所副所長對司機面受機宜:你們以後抓了法輪功不要送到派出所,送到我們這裏,就算你們的名額。他們以抓法輪功為樂事,大發鎮壓大法弟子的黑財,多邪惡呀! 讓我下車時,副所長竟求我:不要說是從我們這兒放出去的,影響不好。他們多麼心虛呀! 孰正,孰邪,豈不是昭然若揭嗎?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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