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2月13日】華爾街日報2001年2月9日報導 -- 華爾街日報報導,一個由香港各基督徒團體組成的聯盟為法輪大法精神團體在香港活動的權利進行了辯護。 文中說道,法輪大法,也稱為法輪功,在香港是合法的,但最近由於北京政府號召行政區官員們禁止法輪功而面臨壓力。這標明北京首次向香港政府公開施壓,逼其就範於中央政府的政策。 基督徒團體的立場也是天主教堂首次就法輪大法問題表明態度。法輪大法在中國被冠以“X教”而遭到迫害,目前在香港被視為對香港自治的重大考驗。星期四在香港表明立場的基督徒團體中有五家是天主教組織,其公開姿態得到當地主教轄區管理機構和當地主教Joseph Zen的贊同。香港天主教正義與和平委員會的行政秘書Mary Yuen說:“儘管我們不認同他們的活動,但到目前為止他們所做的沒有任何能稱為‘X教’的東西。” Yuen女士說,天主教會想站出來說話,是因為不這樣的話,“如果有一天天主教受到迫害,那時沒人會支持我們。”這個組織呼籲香港及其政府以容忍之心看待法輪大法修煉者,允許他們和平譴責在中國大陸的修煉者們受到的對待。 文章同時報導了星期四在香港的立法會上,香港特首董建華首次就法輪大法問題做了講話,但並沒有暗示他是否會屈從北京的壓力禁止法輪功運動。董重申了上週其他高級官員的話,法輪大法在香港的活動將被“嚴密監視”。 香港法輪大法發言人魏逸安(音)告訴美聯社說:“我擔心董先生對法輪功的言論會煽動起人們對我們的仇恨。我們的一切活動都是和平的,因此,說我們影響到公共秩序,是完全不恰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