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2月12日】 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修煉者的時候,此精神運動引起了世界關注。在媒體的注意力都集中於法輪功的時候,媒體極少注意到拒絕向國家登記的基督徒們也遭受到了類似的鎮壓。 1999年末,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了“反邪教法”,目的是要依此法律溯及既往地追究法輪功追隨者的刑事責任。這個法律的制定是為逃避世界對其肆意大規模抓捕那些修煉者並判處勞改的譴責。有了這個法律,中國政府就可以將法輪功定性為“X教”,並宣布那些活動是“非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還可以就此宣稱它是以法治國的國家。實際上,“反邪教”法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的規定,即它的公民“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另外,雖然中國是聯合國成員國,但它因制定了這樣一個法律而觸犯了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 既然“反邪教法”沒有解釋“邪教”概念的構成,以及甚麼活動屬於“非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任意將所有未登記的宗教組織定性為邪教,將所有的精神活動定性為非法,即使是在自己的私人家中修煉。雖然這個法律是為打擊法輪功追隨者而制定的,隨後它還被用於鎮壓其它“邪教”和“非法”組織。地下天主教和家庭教堂的新教徒成了它的下一個受害者。 訪問中國的人可以看到,週日的禮拜活動期間,官方基督教堂擠滿了參拜者,天主教堂也每日人潮如流。當然,如果國家給予崇拜自由,沒有受迫害的危險的話,那麼向國家登記註冊沒有甚麼大不了的。然而,對那些天主教徒和他們的主教及神職人員來說,向國家登記,就必須放棄承認教皇是他們的精神領袖。對於新教徒們,政府要求他們接受國家是高於聖經的最終真理裁決人。基督教徒因拒絕接受這樣的原則作為登記的條件,因而被冠以參與了“非法”活動的“邪教”成員,。 除了如此武斷的交換條件以外,官方承認的教堂的神職人員必須接受共產主義理論的再教育。他們必須接受中共對教堂領導人員的選擇,並且在黨的宗教事務局的領導下活動。在一些神學院裏,他們教導說,獲得拯救不一定要通過耶穌基督,也要通過政治革命!正如一位神職人員觀察到的,“這是宗教的面孔掩蓋下的馬克思主義。” 據報導,為了阻止他們的活動,地下天主教教主和神父以及家庭教堂的新教徒牧師會失蹤或被軟禁。經常有報告說,地下基督徒在政府的拘押中被毆打和酷刑折磨。出現了許多被政府官員逮捕的基督徒的屍體被發現扔在街上的情況。然而,這樣的事實很少見諸報紙頭版。 希望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文化和宗教交流的基督教團體尤其保持著沉默。比如,TBN(Trinity Broadcast Network)的班尼.興節目去年以顯著地位報導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官員的會面,但是沒有提到中國官員對數百個新教徒家庭教堂的摧毀。 同樣,梵蒂岡,在為17和18世紀死於中國的120名殉道者舉行封聖儀式時,沒有對中國的天主教徒因信仰教皇的領導而必須承受的痛苦做出抗議。 中國想要成為世界級玩家的慾望已經在其最近在南加州展開的敗壞法輪功聲譽的戰役(布裏茲日報,1月22日)中顯示出來。雖然它希望被視為法治國家,但是它在中國的所作所為是與國際人權社會完全相悖逆的。 在最近這幾週裏,為了競爭2008年奧運會主辦權,中國釋放了幾名基督教神職人員和幾名政治異見人士。但是,119名異見人士和他們的家人提出請願,要求中國在取得奧運會主辦權之前釋放所有政治犯。否則,正如一位異見人士所說,“這就如同把奧運會主辦權授予了希特勒。” 珍視宗教自由的基督教徒們可能希望從中國異見人士那裏吸取經驗教訓,要求停止對法輪功精神運動和對未註冊的基督教堂的鎮壓。法輪功運動至今大大難倒了政府,中國若以仁慈的方式對待法輪功運動很有可能會解決問題。 本文譯自:http://www.dailybreeze.com/content/bop/nmlau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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