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2月4日】 2001年11月26日 親愛的XX: 謝謝你們和我聯繫關於法輪功學員持續受迫害一事。我非常贊同你們的觀點:這種對人權的踐踏必須停止!作為國會人權委員會的一員,這個事情對我來說極其重要。 從89年天安門廣場鎮壓以來,中國政府表現出明顯的漠視公民言論及宗教自由。儘管98年3月同意在“民事與政治權力國際公約”上簽字,以及97年10月在“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力公約”上簽字,中國仍繼續違反人權、關押政治犯、嚴禁宗教信仰以及無理地鎮壓無辜公民,特別是法輪功運動成員。 1999年7月,中國(江澤民)政府關押、拷問了三萬多(法輪功)學員。隨後,又逮捕和折磨法輪功學員,數目驚人。現在,至少有一萬以上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近五百人以上被判刑,刑期最高達18年。(江澤民)政府不僅不停地逮捕法輪功負責人並施以重刑,而且還查封法輪功社團,並沒收、銷毀法輪功的書籍。 我為自己是國會188議案的發起人之一而感到驕傲,這個議案是由Ileana Rose-Lehtinen(R-FL)議員提議的。這一重要議案呼籲美國政府強烈要求中國(江澤民)政府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停止殘酷折磨良心犯的一切行為,遵守“民事與政治權力國際公約”和“國際人權公約”,使得所有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能自由地追求自己的信仰。這個議案近幾個月收到了來自兩黨的強烈支持,我感到鼓舞。 中國是“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國,他應該遵守諾言。作為一個以宗教自由為榮的國家,當這種不可容忍的事情發生的時候,美國不能袖手旁觀,並且整個國際社會都應該站出來。信仰不應該受到迫害,而且我認為中國(江澤民)政府的行為是不可饒恕的。我將繼續和我的同事們一起為宗教信仰在整個國際社會得到尊重而努力。 謝謝你和我聯繫。如果你有任何別的重要事情,請不要客氣。 您忠實的, 國會議員馬克.科克(Mark Steven Ki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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