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2月3日】2001年11月28日,新澤西州摩利絲(Moriss)縣縣議會一致表決通過了第53號關於支持法輪功,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決議。 該決議認為: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一種踐踏人權和公民自由的殘酷典型。縣議會決定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輪功學員為榜樣的人們,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摩利絲(Moriss)縣縣議會通過的決議全文如下: 新澤西州摩利絲縣議會決議號: 53 通過日期:2001年11月28日 鑑於,法輪功是一種通過能量流動而達到身體健康和獲得平和生活方式的精神修煉方法;並且, 鑑於,美國政府對有關中國進一步加重殘酷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報導表示“深深的不安”,並且, 鑑於,在過去幾週裏,為了抗議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大法的追隨者,數千的法輪大法支持者沿著美國大西洋沿岸各州行進到華盛頓特區,並且, 鑑於,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一種踐踏人權和公民自由的殘酷典型。 為此,摩利絲縣縣議會決定:本政府機構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輪功學員為榜樣的人們,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和鎮壓。 ****************************************我證明:以上為摩利絲縣縣議會於2001年11月28日舉行的大會上通過的真實決議案文本。 縣議會秘書: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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