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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私與理智
文/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1年12月26日】師父講:“用理智去證實法”(《理性》),那麼怎樣達到真正的理智呢,下面談一談我自己的認識。

拿我來說:去過一次天安門,沒達到證實法的目的就主動跑到警車上去了;發傳單,掛條幅時有時會想:只要把傳單順利發出去,條幅掛出去就行了,而且還用“師父一定會保祐使有緣人看到”來掩蓋。其實有些事情本可以做得更好,做得更加細緻周密,就在這種心的作用下,使很多工作不到位,沒有達到或沒有完全達到證實法的目的。在這些想法背後,我看到了自己那顆自私的心,致使做事時心不夠純淨,不夠理智,效果自然不夠好。

我理解,在證實法中,只有心越來越純,我們才會變得越來越理智。《轉法輪》中有一位弟子中了獎後想把錢退給發彩票的人,可是怕錢被他們分了,而把錢給單位做贊助。如果他想的只是"自己不能失德”,不就可能把錢送給賣彩票的人了嗎?因為他想到的是拿了別人的東西會給別人造成傷害,所以他想去真正地彌補,真正地為別人好,所以才不會無原則地把錢直接給他們。這麼做不就是真正的理智嗎?

師父在《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中講過:“大家知道,佛、神他可以為眾生、為宇宙的利益放棄他的生命,甚麼都可以放棄的,而且坦然不動的。”現在我明白了,我們證實法時應該真正想為別人好,把自己擺在大法中,這樣才能達到真正的理智,因為那才是先天的自己啊。現在我也體會到了同修所悟到的境界之偉大。

以上僅是現階段個人所悟,如有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3/17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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