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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烏克蘭國家宗教事務委員會的正式會晤(圖)
文/烏克蘭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1年12月24日】2001年12月17日上午10點,幾位法輪功弟子與烏克蘭國外宗教關係局局長,烏克蘭國家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等官員進行了會晤。


烏克蘭國家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尼古拉.格裏高爾耶維奇:
“在我國(烏克蘭)包括法輪功在內的任何一個精神流派,都不被禁止”

會談在友好的氣氛中進行了大約一小時。會晤中在談到烏克蘭對待新興精神運動的態度時,烏克蘭國家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尼古拉.格裏高爾耶維奇指出,委員會奉行歐洲所遵循的對宗教和精神運動流派進行協同和促進的綱要。他同時還指出,在我國包括法輪功在內的任何一個精神流派,都不被禁止。會談中,學員們以自己和家庭為例講述了修煉法輪功給人們帶來的益處,還介紹了世界各國人民和政府對法輪功的支持,講述了中國當局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邪惡鎮壓。

會談結束時,學員們向國家宗教事務委員會的官員遞交了有關世界各地支持法輪功的資料,以及反映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採取非法鎮壓政策的真相材料。雙方還表達了進一步加強聯繫和交換信息的願望。

當日前一篇文章: 道瓊斯新聞專線:西方法輪功學員指控中國警察的虐待
當日後一篇文章: 《世界日報》:法輪功控星島誹謗索賠一千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