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2月20日】我是山東省諸城市枳溝鎮的一大法弟子,因依法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江澤民集團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又被勒索了5000元“罰款”後才被放回了娘家。沒想到邪惡的村幹部和鄉幹部又找到我娘家,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市政保大隊副隊長曹錦輝也來了,他一見我就怒吼著打了我一陣耳光,用銬子把我雙手銬起來並舉過頭頂,讓我趴在地上,找了一根胳膊粗的棍子,雨點般地打了起來,一會兒打斷一根,換一根再打,整整打了一個上午,我幾次昏死過去,直到中午暴徒曹錦輝打累了說:下午回來再教訓你,走,喝酒去。走後丈夫告訴我:“他們喝完酒更狠,你再不脫離‘真善忍’他們會打死你的。”這時我想打死也不能給大法給師父抹黑。果然,暴徒曹錦輝下午回來後,紅紅的眼睛裏充滿血絲,氣勢洶洶,更加瘋狂,我又一次在酷刑下失去了知覺。他們把我拖到醫院,強行給我注射,看到我全身被打得又紫又黑,又威脅我說:出去後不准說我們打你了,否則……幾天後我被拉回村裏,我本想可以回家了,可以照顧孩子了,沒料想又被關進了大隊,他們輪班換崗,日夜不停地逼我脫離“真善忍”,否則就要勞教我,他們還逼迫我丈夫跟我離婚。就這樣我一直被關到臘月二十五,邪惡的恐嚇聲、外面的鞭炮聲、丈夫的埋怨聲、兩歲孩子揪心的哭聲、身體劇烈的疼痛,一直伴隨著我。 回家過年時,派出所所長和鄉幹部又來到我家,連我丈夫都不得外出,要外出時必須請假,讓我的丈夫對我嚴加看守。就這樣,我只在家過了十二天,又被關進大隊裏。從正月初九一直關到五月初十。在這期間丈夫外出打工,我領著孩子每天買煎餅吃,喝著涼水。兩歲的孩子被涼水凍的牙都痛,一天天瘦了下來。看守們天天打得我兒子哭。開始還有一張椅子睡覺,後來連椅子都不給了。有時把我和孩子鎖在屋裏,連大小便也無法解決。整整關了我五個月才讓我回家。就這樣還不算完,以後每逢七一、八一、十一,都非法關押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並多次到我家來騷擾、抄家,他們見錢拿錢,見物拿物,連兩元錢的本子都不放過,嘴裏還罵著,要把我丈夫帶走。我丈夫被逼得沒有辦法,就對我說:“看來他們不會放過你的,你趕快逃命去吧!你再好,我也不敢留你了,我們爺倆過吧!等法輪功平反了,你再回來。” 就這樣我拿了點衣服,一邊討飯,一邊找工作,正好碰到以前的功友,我到他家裏借住了一宿,結果被壞人告知警察,又把我們非法關進了諸城市國安賓館(實際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一進樓就看見電棍子、鐵椅子、手銬子,到處布滿猙獰,我頓時覺得進了狼窩。他們又把我銬在桌子腿上,光著腳,又開始毒打。我又一次昏死過去。昏迷中我覺得有人揪著我的頭髮,並用頭髮鑽我的鼻孔,有人擰我的腋窩。這時我醒了,只好閉著眼忍著。暴徒們用針刺我,從大腿一直扎到腳底。到了腳底像刺馬蜂窩一樣雨點般刺了好一陣子,他們還說這修“真、善、忍”的真能忍。暴徒們又用一根長的皮管子,從鼻孔直插到胃裏,我忍不住強烈地噁心嘔吐起來。第二天迷迷糊糊中我被送到洗腦班。暴徒們不停的變著招兒折磨我。由於幾天來沒吃沒喝,站都站不穩了。 最後我想我得逃出去,他們已經沒有了人性,我不能被他們逼死,我要出去把他們的罪行告訴世人,不能讓他們執法犯法、私設公堂、監獄、刑訊逼供而逍遙法外。到了晚上我試探著找機會走脫,找來找去發現只有三樓的窗戶是唯一的出口,為了不繼續被他們折磨,為了逃出魔爪,我只好跳窗而跑,可是又被他們發現。在中醫院,我被診斷為兩腳跟粉碎性骨折、肋條、骨盆骨折,腰椎一節、三節粉碎,二節往骨髓處凹0.8釐米,而他們竟把傷勢這樣嚴重的我推給了我丈夫,他們卻逃之夭夭了。接下來市裏推鄉里,鄉里推村裏,互相推諉,都不想負責任。因腰椎傷太重,醫院說我下肢要殘廢,必須住院治療。可是我家被非法“罰款”後又多次被非法抄家已經一貧如洗,政府又不管,確實無錢住院。 在我痛苦不堪、痛苦難忍的情況下,江澤民犯罪集團又派一女特務來到我家,身上藏著微型錄音機,對我進行詐騙,逼迫我說不住院與他們無關。江澤民犯罪集團竟使出如此卑鄙的手段來對付一個身體嚴重受傷、家庭一貧如洗的農村婦女。這麼大的中國,根本就沒有我伸冤和反映情況的渠道。 “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我們深深地受益於法輪大法,師父給予了我們那麼多,替我們承受了那麼多,我作為一名學員,只是為師父、為大法說了一句真心話,就被江澤民指使的公安局、派出所的邪惡之徒這樣折磨,還連累我家人、親朋好友,因做好人說真話就被如此殘酷地迫害。 善良的人們,從江澤民集團邪惡欺騙的謊言中清醒過來吧,請明辨是非,分清誰善誰惡,勇敢地站到正義一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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