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2月14日】 一、 貼得光彩照人間 對於張貼傳單,我有3點感想: 1)儘量貼正。大法是最正的,大法的傳單也一定要儘量貼正,才顯得堂堂正正。我的經驗是:發出迅速而純淨的一念:“貼正!”我發現社會上的很多廣告、宣傳品幾乎都貼得挺端正,我深感若我們的傳單不貼正就等於把我們的怕心貼出來了,如何讓人信服? 2)傳單是給人看的,貼出去不是目的,讓人看到才是目的。所以越是人多的地方雖然越危險但也越該貼。在車站、大門口、報欄的傳單效果極好。越是公開場合越是顯出大法的莊嚴。有一次我在車站貼的“法輪大法,正大光明”引來無數肅敬的目光;在一個小區門口貼的:“大法金剛在,真善忍永存”,很長時間了仍然在那兒貼得好好的。 3)揭露邪惡的語言不可少,正面的震撼人心的語言也不可少。“用人類的語言再造輝煌。”(《再造人類》)。把大法神聖和威嚴貼出來,讓人過目不忘,深入人心,法正人間。 二、 正大光明地正法 前幾天與女兒坐公共汽車,忽聽後邊兩位婦女大聲談李伯清,其中一位說她女兒特別愛聽李的評書。我心平氣和地問她女兒幾歲了,她說兩歲。我馬上當著全車的人說千萬別聽李的帶子,因為裏面都是污衊法輪功的,聽了對她們不好。在聊了聊雙方的小孩後,我叫女兒跟阿姨說再見,然後用報紙包住真相資料大大方方地說了聲:“請看看這個。”她毫不猶豫地接受了。裝真相資料的信封上赫然寫著:“法輪大法,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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