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1月30日】師父在《大法堅不可摧》中叫我們「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的」。我注意到廣大同修都能熟練地運用神的一面的威力去制止邪惡,清除邪惡,取得了神奇的效果, 大大樹立了大法的威嚴,建立了大法弟子的威德,這無疑是必要的,是正法的主流。然而,除此之外,我個人還有一種設想,並長期付諸實踐,那就是在使用神的一面去正法的同時,不廢棄人的一面的作用,是否得當,說出來請同修斧正。 我們還是修煉人,還存有沒有修好的人的一面,也正因為如此,人間的邪惡才能夠對我們加以迫害。也就是說,我們人的一面和那些邪惡的人同處一個空間,和他們有著許多共同的語言,我們認同它的說法時,它能聽得懂;我們駁斥它的說法時,它也能聽得懂。為了讓它們張口結舌,理屈詞窮,被動挨打,當場出醜,有必要使用一些與它們能夠溝通的語言揭露他們。因為真理在我們這裏,它們掌握的是權而不是理,在一個特定的時期、特定的環境中權大於理。但在無限長的歷史長河中與無限大的宇宙空間中,理永遠大於權。當前在中國,大法與大法弟子所遭受的迫害是舊勢力利用敗壞了的生命施加的。他們所編造的歪理邪說在常人社會也站不住腳,按它們平時奉行的原則也不能自圓其說,真真是矛盾百出,荒唐可笑。常人為了明哲保身,可以裝聾作啞;我們修煉人,特別在它們用不講理的手法迫害大法時,就得和它們較個真。不能逆來順受。我們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就是要和不講理的人講理,講清了就有人能得到挽救。既然州官可以放火,百姓就可以點燈,這也符合常人這一層次的法。即以其人之矛刺其人之盾,讓它們活現活報。我曾多次採用人的方式做正法的事,我認為效果還是不錯的。 師父在《建議》一文中說,「那些所謂的做轉化工作的也是被矇蔽了的人,為甚麼不反過來向他們揭露邪惡、講清真相呢?」。每當那類不速之客來家裏「幫教」或「轉化」我,為我「洗腦」時,我就不失時機地轉化他們,如: 1 他們說,「法輪功是X教「,我就說「我們的師父並沒有自稱教主,也從未讓學員對他搞崇拜」。「那斂財呢?」「我當過輔導員,別人沒向我斂過財,我也沒有向別人斂過財,我不知道法輪功是怎樣斂財的。別說我們師父並不富有,就是富有跟斂財也扯不上關係。世界上擁有一些財富的人很多,包括你我,那你能說我們都是斂財所得碼?」 2 他們說,法輪功不但是X教,而且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有奪取政權的野心。我說,人所共知,法輪功修煉者志在天國,而黨和社會主義活動的場所只限於地球,天國和地球井水不犯河水,何矛盾之有?而且要奪取政權,一要有綱領口號,二要有武裝力量。我們說過反對XX黨一黨專政了嗎?我們有一槍一棒嗎?就憑盤腿打坐就坐出天下嗎?誰不知道我們煉的是內修功法,連武術氣功都不會的,這頂帽子扣不上。 3 他們說,法輪功被國際反華勢力利用了,破壞社會穩定,安定團結。我說,誰是反華勢力我不知道,自己迫害自己的人民,讓國際說出話來,還覺得很光彩嗎?安定團結被破壞能怪法輪功嗎?「哪裏有壓迫那裏就有反抗」是顛撲不破的真理,要想解決法輪功問題就得釜底抽薪,停止迫害法輪功,反之,如果用加大打壓力度的方法去解決法輪功問題永遠達不到目的。 4 他們說,從天安門自焚事件看法輪功是多麼殘忍,連十來歲的小女孩都不放過。我說,天安門自焚事件本身十分殘忍,十分荒唐,但這決不是我們師父導演的。我們師父明確告訴我們,自殺是殺生,是有罪的。「轉法輪」第七講有一節專論殺生問題,一看就明白,所謂說我們師父叫弟子自焚的話不知出自誰的哪本經。 他們說,大法經文中所說的「圓滿」呀,「飛升」呀,「放下生死」呀,就是煽動自焚的明證。 我說,「圓滿」是佛家語,佛教使用已2000年了。「飛升」是道家語,講的是一種功能,道家也用了上千年了。他們說這些詞無罪。那麼我們一說怎麼就會導致自殺呢?這不是典型的雙重標準嗎?「放下生死」不過是為了真理不怕犧牲而言,這本是一種崇高的道德品質,不怕死不是讓人去死。再說,古往今來,許多仁人志士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事蹟驚天地泣鬼神,永為後人緬懷景仰,他們是為了正義之事而視死如歸的,他們的死重於泰山,決不是輕生,誣蔑這些人是對歷史的不負責任,是罪惡,妄圖用這種手法對我們師父栽贓陷害是徒勞的。 5 他們說,法輪功學員被抓,被判,被關,都是觸犯了刑律。我說,甚麼觸犯刑律?憲法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凡屬不符合憲法精神的法律本身就是非法的。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不許修煉法輪功本身是侵犯人權,天安門廣場打橫幅不過是言論問題,你說法輪功是X教,我說法輪大法好,見解不同,可以自由表白,根據國際人權準則,何罪之有? 中國現行的法律不是為了保護人民,而是為了當權者迫害人民找藉口,只要領導人需要,便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對於法輪功,99年6月份兩辦文件明白昭示世人,人民可以自由煉功,背地裏執行的卻是秘密文件,指示公安人員打壓法輪功,老百姓把這叫做「外鬆內緊」已是公開的秘密。一個政府這樣表裏不一,出爾反爾,朝令夕改,怎能取信於民呢? 以上所說,不過是隨手拈來的幾個例子。其實邪惡強加給大法的所謂罪名都是傷天理、悖人情的,沒有一條能站得住腳,所以對於每條謬論都可以駁斥,都必須駁斥,舊勢力安排了人間敗類的醜惡表現,人間敗類依仗著舊勢力的支持有恃無恐,對於二者,我們要同時運用神的一面的威力和人的一面的智慧雙管齊下地去暴露它,制止它,讓它在世人面前早現原形。 師父早就告訴我們了,「害怕叫人清楚真相的是邪惡而不是大法弟子。」(《建議》)。 區區管見,不敢自恃,特就正於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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