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1月22日】瑞典每日新聞報報導2001年11月20日報導 - 星期二,一組瑞典及其它國家的人在北京示威後,中國宣布將他們驅逐出境。新華社及其它國家廣播電台都已報導了這一組人將離開中國。 在天安門廣場的示威,針對的是中國對法輪功追隨者的鎮壓。 赦爾.安尼立(瑞典駐北京大使)下午對瑞典每日新聞報說,中國警察已確認被捕的35名外國追隨者中有7個瑞典公民。 大使還說有一位瑞典人在早些時候也因類似活動被抓過。 據路透社報導,這些法輪功追隨者來自奧地利,加拿大,法國,德國,愛爾蘭,以色列,瑞士,英國,美國及瑞典。 被抓的瑞典人中,羅蘭德.奧達爾在上午用借用的手機給電報新聞社打了電話。奧達爾說這些人中好幾個都被殘酷地毆打。 “在車中他們凶殘地打我,用拳頭,用腳踢,還踩我。我的胳膊在流血”他還說,“婦女是被抓著頭髮拖走的。” 早上另外被抓的一位,皮爾尤.斯萬森在天安門廣場附近的警察局打來電話講“我們只來得及示威5分鐘,接著警察就來抓人了。” 這些人到北京都是為了抗議300多名法輪功追隨者已經死亡,其中許多在中國監獄裏經受了長時間的酷刑。 皮爾尤.斯萬森對報紙電訊社說:“我們展開了一個用中英文寫的‘真善忍’的橫幅,下面還寫著‘法輪大法好’。我們不反對任何政府,我們相信人要善良”。 被抓後他們被帶到廣場旁警察局的一個大房子內。 瑞典法輪功今天也努力地與北京的瑞典人聯繫。“我們打了電話,但沒有回答。”該運動的瑞典發言人王莉莉對每日新聞說,她是今早從德國一位朋友那裏聽說這個消息的,被抓的人中有三個人來自哥德堡。 在哥德堡許多法輪功修煉者聚在一個住宅內,都非常關切他們在中國的朋友的情況。瑞典法輪功信息中心的安德士說:“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違反中國自己的法律的,警察沒有權力殺害法輪功學員。這也違反了中國簽同的國際人權條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