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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學員:我看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譯文)
【明慧網2001年11月10日】兩年以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迫害不斷升級,而在此之前的近七年裏這一功法一直受到政府的鼓勵和支持。六十多年前的德國歷史已向我們展示了一場慘絕人寰的屠殺,起初人們對此並不在意,最後大家都認識到,這樣的悲劇決不能再重演。當今在中國有許多人因為堅持修煉和依照“真善忍”的信仰生活,竟遭到殘酷的迫害和刑罰,雖然他們沒有干涉和妨礙任何人。在中國監獄受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不斷大幅增長,無形中表明,在全世界公眾面前一個國家的當權者又一次在製造一場慘絕人寰的悲劇,這一次卻是向內針對自己的民眾。當前到處都在談論恐怖主義,主要指對外的出擊和殺戮。其實這還不全面,這種將屠刀直接指向本國民眾的國家恐怖主義,也符合恐怖主義的定義,各方面都應起來與之鬥爭。

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人權促進保護委員會的53屆年會上,報告提到:“國家恐怖主義是政府採取恐怖行動來對付自己的民眾,也稱為上級恐怖行為,它比其它的恐怖主義導致更廣泛更嚴重的人權侵害。”

人們不禁要問,為甚麼一個江澤民集團非要將這些煉功人置於死地,但如果他們在此時寫個聲明,保證放棄修煉法輪功,就能馬上重新獲得自由。這一紙聲明就能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去向,使人不得不置疑這一切的合理合法性。

“人權侵害“經常會被當作一個軟性話題置之不理。人們也許沒有注意到,如此規模的人權侵害,其實已遠遠打破了人的“禁忌”:數十萬煉功人被抓,數萬人被送入勞改營,305人在國家監獄裏被折磨致死(據政府內部消息死亡人數已超過一千)。江澤民集團竟能如此大規模地“破禁”,不再依法行事,可想而知它也會在其它方面打破規範。不久前意大利商人法瓦成了“不受歡迎的人”而被拒絕入境,他從1995年起修煉法輪功,在上海擁有自己的企業。2001年9月他在意大利議會前組織了支持法輪功的新聞發布會,緊接著就被中國拒絕入境。在國際輿論的干涉下,禁令才得以取消。我想,我們不得不捫心自問,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放棄自己的理念價值,為甚麼人有責任為自己的價值仗義執言。

日前江澤民集團聲稱在裝有法輪功真相材料的信件中發現炭疽病毒。事後又宣稱不是病毒。且不說,這個兩年多來一直和平請願的團體,根本沒有必要用這種方式向那個所謂的美國公司投信,本來這種做法根本就不符合法輪功的原則。我不禁要問,為甚麼要把法輪功真相材料和炭疽病毒聯繫在一起,法輪功表明自己的“寄信人”身份是想要更廣的傳播法輪功的真相嗎?是誰想要通過這種方式給法輪功栽贓?

在獄中飽受人權侵害的人沒有可能為自己申訴,自由的人們還有責任為人權執言。這是一個善的問題。

當日前一篇文章: 詩歌:海外弟子SOS 正法行
當日後一篇文章: 自身純正才能真正起到正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