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0月29日】江澤民集團自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為了從法律上尋找鎮壓法輪功的依據,於同年10月通過人大制定了反X教法。這裏姑且不論中國憲法規定給予公民的公民人身權利受到侵犯,僅以現行的《刑事訴訟法》等有關現行法律來分析那些惡警們在「610辦公室」的直接領導下,是否真正的依照中國的現行法律來執行法律了呢。通過廣西百色一地的事例來說明大陸公安是如何「依法」執行公務的。 一、通過非法手段收集所謂「證據」來迫害大法弟子 《刑事訴訟法》第43條:「……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第265條也規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不能作為指控犯罪的根據。從下面的事例來看,惡警們又如何依法執法呢。 1.百色市公安局一科毛愛發在收到大法弟子未署名的修煉心得體會的信件後,就跑到寫信的大法弟子的住所說:你們寫這樣的信,本來是要抓你的。如果你們敢署上你們的真實姓名,就可以不抓。因此,有兩名大法弟子在給市公安局反映真實情況的信件署上自己的真實姓名,結果惡警以此做為證據,未經任何審判便判處這兩名弟子勞教一、二年。 2.市公安局的惡警為了收集證據,可謂是費盡心機。為了收集被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證據」,竟不惜偽造某位大法弟子的筆跡去引誘、哄騙其他不明真相的大法弟子,說甚麼某位大法弟子已經供出了你們,並寫了字條讓你們也承認,只要你們按照公安說的意思承認後,把情況弄清楚後就可以放人回家等等。結果有一位大法弟子因此而被非法送去勞教一年半,後來為了請功,擴大事實,又以有組織犯罪的罪名執行逮捕,要進行所謂的審判,後由於證據不足無法起訴,在「610辦公室」的干涉下,又把該大法弟子送去勞教兩年。 3.在明慧網大量揭露惡警們對大法弟子實行酷刑時,百色市公安局有幹警去找大法弟子說,我們是文明執法,沒有打過你們吧。且看他們又如何文明執法呢。去年10月中旬,陳壓西等三名惡警提審某弟子時,用手銬把該大法弟子雙手銬在辦公桌旁,不能坐,不能站,並且兩天兩夜不給吃飯、睡覺、上廁所。而這種48個小時不給吃飯、睡覺的「文明執法」許多大法弟子都親身體驗過。 4.許多惡警竟不知《刑事訴訟法》裏規定有「沉默權」,在傳訊中竟還搬出文革中常用的老辦法。當我們有些大法弟子指出惡警這些行為是犯罪時,這些惡警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便說該大法弟子是頑固分子,非法把該大法弟子送去勞教兩年。 二、違反法律程序,迫害大法弟子 《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三章第12條規定:「對需要勞動教養的人,承辦單位必須查清事實,徵求本人所在單位或街道組織的意見,報請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查批准,做出勞動教養的決定,向本人和家屬宣布決定勞動教養的根據和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130條:「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捕的,應當立即釋放,……」 《刑事訴訟法》第143條:「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第75條規定,對超期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百色市政法系統自去年10月份以來為了鎮壓講清真相的大法弟子,擴大他們鎮壓大法的戰果,在明知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先後逮捕了八名參與講清大法真相的大法弟子,非法關押在百色市看守所,其中有兩名大法弟子被拘留超過三個月後才進行逮捕,有4名弟子被非法送去勞教營後又從南寧拉回執行逮捕。經過將近一年的反覆搜集「證據」,還是無法搜集到他們認為的定罪標準的「證據」。通過法律程序來鎮壓大法弟子的手段不得逞後,如果按照法律的規定,他們就應該宣告大法弟子無罪釋放。但是惡警們在未告知家屬和單位的情況下,於今年7、9月份先後把5名大法弟子在未經任何審判非法判處二至三年的勞教,而且都是當天宣布當天就送去勞教營。還有3名大法弟子關押在百色市看守所,到現在未見起訴至法院。 三、通過非法傳喚、搜查迫害大法弟子 《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自99年7月以來,許多大法弟子的私人住宅都被公安部門非法侵入進行非法抄家,特別是逢年過節,政府有甚麼重大活動,公安部門隨意拘傳、查抄大法弟子的事便是家常便飯。 今年9月國慶雙節前,外地某大法弟子到百色探望女友,借宿於百色某大法弟子家中。9月30日晚大約9點鐘被公安局、政法委等有關部門二十多人全副武裝、荷槍持彈闖入大法弟子家抓捕該外地弟子。此後,受此事牽連的三名大法弟子也被抓走,至今生死不明。另有兩名大法弟子也因此事被傳訊(其中一位被傳訊時間長達13小時,另一位被迫扔下哺乳中的幾個月小孩從凌晨2點鐘到第二天上午10點鐘)。 10月初某晚約12點鐘,市公安局的陳壓西(此人曾因迫害大法弟子獲三等功,惡行見於《右江日報》2001.9.19)帶著三名警察要搜查某大法弟子的家,由於該大法弟子不配合惡警,沒有給他們開門,後來又來了三位警察,揚言如果不開門就從陽台上爬上去。由於吵鬧聲引來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的圍觀,該弟子便在陽台上向圍觀群眾講明真相。由於圍觀群眾越來越多,惡警見無好處可找,最後悻悻收場,臨走時丟下「等著瞧」等惡言進行威脅。 在這段時間裏,還有幾位弟子被抄家、非法拘傳,有的弟子不配合邪惡,惡警就揚言要剪開鐵門查抄弟子的家。有一些弟子一般都超過24個小時。 今年三月份「兩會」期間,百色市惡警們採用欺騙的方法把十幾位大法弟子哄騙到派出所問話,然後強行送到戒毒所非法拘留十幾天,有的長達17天。 四、以莫須有的罪名,迫害大法弟子。 百色市公安惡警揚言,只要弟子表示堅持修煉大法,不寫保證書,就可以不用任何理由就處於勞教一年以上。有一名女大法弟子春節前夕被騙至公安局,逼迫她放棄修煉,由於該大法弟子不從,惡警就把她非法關押,在關押期間該大法弟子被迫害至流產,後在沒有任何證據、理由的情況下,被非法送至南寧廣西女子勞教所勞教。 還有一名女弟子,以到公安局問話為由,在公安局辦公樓下被兩名女警連哄帶騙強行送到看守所。由於該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惡,被認為是頑固分子,因此受到惡警威脅說要扒光衣服投到男監舍。後來發現該大法弟子有身孕而被迫放人。此後,惡警千方百計找藉口騷擾她,要抓她去勞教一年半。該大法弟子被迫離家出走,有家難歸,至今下落不明。 百色市公安局這些邪惡的、見不得人的所作所為,目的都是通過欺騙手段,以找人談話、訊問為由,直接闖入大法弟子家中抄家、尋找得證據後抓人。這些惡警們之所以膽敢如此做為,置法律的規定不顧,執法犯法,其實都是「610辦公室」、政法委在幕後凌駕於法律之上進行操控。 不僅如此,各單位也在配合「610辦公室」對本單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如有某弟子初婚首孕的情況下,被單位領導以去參加所謂的「洗腦班」作為給開「准生證」的條件。有些單位甚至叫囂著對上級領導負責,可以不惜一切手段迫害大法弟子等等。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善惡到頭終須報,不僅那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得到報應,那些雖沒有在所有場合直接出面,但在幕後進行操控的邪惡之徒也同樣要承擔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