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0月28日】2001年2月,司警頭子周凱東因迫害法輪功的劣跡顯著,在人民大會堂「領功受獎」。3月,周主編的迫害法輪功的「經驗交流材料」在司法系統內部出籠。惡有惡報,因迫害正法修煉者而暫時大紅大紫之後,周凱東2000多萬元的經濟腐敗行徑敗露,於5月被捕,近日傳出「周凱東暴斃於北京」的消息。 關於週的死因有兩種說法: 自殺說的情況是:周被捕後,懷有僥倖心理,他曾說「在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問題上我是有功的」,他期盼著「上邊扛過」。事實上,連公安部長、副部長、司法部長等都因腐敗問題而自身難保了,而他曾花鉅款賄賂的政法委副書記張旭明也被「雙規」了,周凱東一下子絕了望,只好一死了之。 他殺說的根據是:按現在的監管設施及手段,自殺是不太可能的。週的案子上上下下牽涉了100多人,除公安部、司法部主要頭頭外,還可能有更大的要員,說不定就與江澤民的打手羅乾等人有直接關係,如果是這樣,還能讓他活在世上?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義必自斃,這是天理。已經沒有利用價值的邪惡之徒在遭報,正在作惡的邪惡之徒受懲罰的日子還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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