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0月28日】2001年10月26日,瑞典木塔拉市報刊登了一篇法輪功學員寫的文章:在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全文如下: 在中國,如果你站在公園裏作鍛煉身心的法輪功煉習,也稱作法輪大法,你就冒著極大的被逮捕以及之後挨打受虐待的危險。其中的手段有,你既不被允許讀書,也不被允許按照真善忍去做,因為政府認為法輪功是「迷信」。 江澤民在1999年7月禁止了法輪功。自那以後,301位煉功者被折磨致死;10萬人未經法庭審理而被關押;2萬人被送進勞改營;500人被判處長期徒刑,有些長達18年;至少1000人被送進精神病院,被注射藥物以摧毀他們的中樞神經系統。 當一份官方報告表明逾7千萬人,其中包括高級政府官員修煉法輪功時,中共的最高領導害怕並感到受到「威脅」。事實上,法輪功的精神運動的確不同於共產主義的意識形態。這樣,法輪功就被禁止了,並且自那以後,那些堅持他們的信仰的人遭到大幅度的殘酷迫害。 通過謊言,媒體宣傳以及偽造的事故,中國政府試圖誤導大眾,以至於西方世界。他們通過他們的大使館及各領館散布惡毒的謊言,甚至散布到了瑞典的學校和圖書館。 中國持有如此踐踏人權的世界紀錄,但卻沒有許多國家敢於對這個壓迫人民的國家施加壓力,因為他們不想毀壞他們之間的良好的貿易和政治關係。誰願意走出來反對強大的中國呢?在當今的社會,利益先於理性,道德和良心。 甚至基督徒,佛教徒,和尚和尼姑,以及其他的持不同政見者在中國也遭到迫害。在中國大陸,幾乎不存在宗教信仰的自由或對人權的任何尊重。 在中國的法輪功修煉者已通過各種途徑,試圖與政府達成對話,呼籲政府停止鎮壓和迫害。但是他們卻被置於更殘暴的迫害。虐待和迫害在中國不斷升級。現在,警察或守衛殺害法輪功修煉者已成為合法的。當修煉者被害死時,死亡證明書上死亡原因就被改為「自殺」或「自然死亡」。那些被操縱的,確認「死亡原因」的人對死者身上明顯的被虐待痕跡視而不見。 現在,政府引進了新的指示。這意味著法輪功修煉者一旦被逮捕,就將面臨被終身監禁的危險。換句話說,如果你不放棄你的信仰,你至死也不會被釋放。 如果我們對這樣發生在中國的對無辜人們的迫害視而不見,我們難道不感到愧疚麼?他們只是選擇了自己的信仰。難道這還不是給中國施加壓力,使之停止迫害的時候麼?如果人不被允許修煉身心而成為一個遵循真善忍的和諧的人,那我們生活在一個甚麼樣的世界上? 我們的良知必須覺醒了!政治家,媒體以及公眾應當主持正義並且在新的大屠殺形成之前,現在就行動起來! 托尼﹒林諾弗仕 瑞典木塔拉法輪功修煉者 2001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