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0月28日】勞動教養(簡稱勞教),在中國目前的所謂的法律規範解釋中,其目的主要是加強對被勞教者的思想教育,且可適當地參加一般體力勞動,但要同工同酬……云云。法律條文還嚴格規定對被勞教者不准打罵、不准體罰、不准虐待、不准刑訊逼供等等。然而在江政權統治下的今天的雙合女子勞教所,卻完全違背了法律的規範,對原本就是無罪的,善良的,被迫害的,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處處施以酷刑。它們為了完成其主子給下達的所謂「轉化率」天天都在想盡花招,殘酷地折磨大法學員。 法輪功學員賈忠華、國燕被關押在女子一大隊,2000年8月某日,勞教所召開所謂的「揭批會」。因為「揭批會」都是照搬照抄「中央新聞」那些歪曲事實,胡編亂造的瞎話,謊話,違心的話,害人的話。所以賈、國二人拒不參加,因此惹惱了管教人員。賈、國二人被反銬「小號」三天,並連續二十一天不讓吃飽飯,每天只發給兩塊如手掌般大小的小發糕,並不准洗漱、不准睡覺,兩人的手腕被手銬磨破多次脫皮。至今很久了兩人的手還經常麻木、腫痛。這還不算,兩人又分別被無理加刑三個月。 2000年9月某日,法輪功學員張麗娟,因在監號裏煉功,被大隊長王梅給帶上了手銬,銬在暖氣片上罰蹲一宿,然後又被銬在門把手上,三天兩宿不讓睡覺、並被無理加刑三個月。 2001年7月法輪功學員劉瑞,因在監號裏傳看師父的新經文被發現搜身,然後被管教帶上手銬,連續銬了七天七宿,並不許與別人說話,也被無理加刑三個月。 2001年10月10日在勞教所女子二大隊有一名法輪功學員慘遭毒打,還從一大隊調去幾名刑事犯去參與看守。目前這名女學員還處在磨難中,人被折磨成甚麼樣子了我們還不清楚,因為這裏凡是要對法輪功學員施酷刑,都要把人弄到「小號」,關上門窗並嚴密封鎖消息。有的學員就是被在「小號」裏折磨死的,這裏真是慘無人道,恰似地獄。 在勞教所女子一大隊,大隊長王梅是個毫無人性的獄警。作為一個「人民的警官」本應該是一個有教養有道德、奉公守法。然而她卻魔性十足,動輒對被勞教人員抬手就打,張口就罵。並揚言說「在雙合這兒,多添幾瓢涮鍋水就夠養活你們的了,有甚麼了不得的!」2001年10月十日,她安排勞教人員收拾菜窖。為了顯示她的威風,她下令抬土不許兩個人合抬一個筐,必須一個人一個人自己背。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的大法學員有60多歲的老人,有剛出校門的學生,由外企的文職人員等等。然而王梅卻不管你是誰,她無視法律的尊嚴,不管人類的道德,她心裏有的只是如何折磨人,如何顯示她的淫威。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在勞教所,法輪功學員家屬來探視,勞教所的幹警就擋在大門口。手裏拿著一張紙,上面寫著罵法輪大法、罵李老師的話。讓探視的家屬照著上面寫的話去念,去罵。否則一律不准接見。執法人員教人罵人,這真是世界奇聞。 他們的第二條規定就是要把探視家屬隨身帶來的東西全部搜遍,就連棉衣也要撕開棉花看。搜完了有許多東西卻並不讓你往裏送。而是張手向你要錢,他們幫你在他們開辦的小賣店買高價的東西,據說一盒低劣的牙膏有時要賣到五、六元錢,比市面上的商品貴出一倍多。 他們的第三條規定就是被允許探視的法輪功學員,只准家屬隔著兩三個管教人員相互對望幾眼,卻不准相互交談。而其他刑事犯被探視時卻可以交談。這時管教人員口裏還會念念有詞說「你們都看到了吧?這不好好的嗎?行了,快回去吧!」這就算探視完畢了。而他們的牆上卻明明寫著可以交談……等等。而那些被毒打致傷,致殘的法輪功學員是絕對不允許被家屬探視的。他們會隨意編些理由就是不讓你看。因為在這裏沒有甚麼法律,他們一手遮天。這就是雙合女子勞教所目前的黑暗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