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0月23日】第二部份(續) 聯合國人權特派專員和工作委員會 3、現代奴役。 現代奴役包括的面很廣,這裏不去一一介紹,但強迫勞動肯定是一種現代奴役。 有一個問題要澄清一下。一般認為,在監獄裏被強迫勞動是活該的,理由是美國的犯人也要勞動的。最重要的區別是,犯人勞動生產的產品是不能進入流通領域作為商品銷售的。 法輪功學員被中共各級政府大量判勞教並被迫超強度的勞動,生產的產品很多又是用於出口,這一點違反了許多的國際公約與標準。同時,那些參與經營強迫勞動產品也是違反了很多法律的。前兩個月,美國紐約州法庭就判罰了兩家經營中國強迫勞動產品的公司。 目前,各個大型的勞教所已經成為邪惡勢力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工具與場所。過去國內弟子對勞教所的真相報導主要集中在酷刑折磨方面。我們對其中提到的少量有關強迫勞動和強迫勞動的產品進行了整理,並遞交聯合國。同樣的材料,如果有更詳盡的內容,我們也可以整理交給各國政府,打擊那些欺詐大法弟子血汗而發黑心財的缺德商人,中國勞教所的幫兇們。 4、反酷刑。 5、兒童權利。 6、公民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以上三個委員會是在三個反酷刑、兒童權利、公民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的基礎上成立的,功能是監督簽約國對這些國際公約的實施狀況。中國分別在1988,1992, 和2001年簽署這三個國際公約,成為簽約國,許諾遵守這三個國際公約。但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殘暴鎮壓嚴重的違反了這三個國際公約。這三個委員會有責任也有權力監督批評中共的違約行為。 以上三個委員會主要關注人權侵犯的全面狀況。目前我們正在通過系統投訴一些個案來反映全面狀況。(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