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0月18日】以下是密西根州馬斯基根市2001年10月8日決議的譯文。法輪功緊急救援步行穿越密西根州 鑑於,法輪大法是一種有益於身體、精神和心靈健康的高層次修煉系統;並且 鑑於,法輪功表示「法輪功法」,法輪功由伴有中國音樂的五套功法組成,並包括蓮花式姿勢以及手的運動;並且 鑑於,密西根州法輪功學員的步行開始於底特律市哈特廣場,沿途穿越20個城市,結束於此地馬斯基根市,完成步行221英里,以此行動喚請公眾了解法輪功在中國的情況;並且 鑑於,此次旅程象徵著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在堅持非暴力抗議以爭取信仰權利的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偉大勇氣、慈悲和堅忍;並且 鑑於,這些人們步行數百英里以呼籲善良的人們「敞開你的心扉,伸出你的援手,幫助中國的法輪功學員」, 現因此決定,我,馬斯基根市市長弗雷德J.內爾森,特此褒揚為法輪功而穿越密西根州、完成221英里緊急救援旅程的步行者們。 (簽名) 市長, 弗雷德 J.內爾森(Fred J. Nie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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