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0月17日】以下為加拿大巴裏桑德市市長寫給加拿大總理克里靖的一封信的譯文: 克里靖閣下 加拿大總理 眾議院 安省渥太華 2001年10月9日 關於:呼籲中國停止虐待法輪功修煉者 尊敬的總理先生, 我給您寫信堅決請求您能夠用您的影響力呼籲中國停止迫害法輪功修煉人士。 今天,我會見了幾位正在進行“緊急救援全球步行”的法輪功支持者。他們面對系統攻擊、監禁和迫害,為維護法輪功真、善、忍原理而表現出的獻身精神,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國的迫害直接違背了《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該條規定,“人人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包括在教導,修習,膜拜和儀式上表明其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我意識到在此時此刻,您的政府面臨著重大的國際問題;但是正是在這個時刻,當世界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別處的時候,我們之中受迫害的人們遭受更深重的痛苦。 誠摯的,
特德.奈特(Ted Knight) 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