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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對自焚事件的看法
文/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
【明慧網2001年1月31日】 自從自焚事件發生,宣傳工具新華社反常的以第一時間報導後,再沒有了這方面的報導。

直到1月30日,宣傳工具CCTV經過幾天的精心準備,將事件在號稱實話實說的焦點訪談中又重放了一遍,而且還增加了另外兩起大家不知道的自焚事件。

首先讓我們來回顧一下CCTV的錄像:當火一著起來,我們看到鏡頭中身穿制服的警察們手提滅火器向出事地點跑去(通常情況下廣場是沒有大群身穿制服的警察的,都是便衣特務打手),畫面又接著出現CCTV的記者(中央電視台事先已經知道消息,並安排好搶鏡頭和採訪!)拿話筒湊到燒的奄奄一息的當事人面前,問了一些可以誘人上當的問題(不管你怎麼回答都對當事人不利),之後,才放救護車離去。

上面提到另外兩起大家不知道的自焚事件的當事人之一,劉某某在鏡頭前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誣陷;因為看過《轉法輪》的讀者都知道,法輪功是不准殺生和自殺的,教導人們要珍視生命。而劉某某滿口升天呀、去甚麼世界呀、某某讓她這麼做的呀,與法輪功的教義完全背離。那麼,在這個報導中有沒有真實的信息呢?也許有,那就是出現在勞教所,母女被勞教的鏡頭。另外,積水譚醫院院長,有這樣的言論:倖存者保住性命的希望不大(如果當事人不配合當局造假,可能被滅口)。

所以,外界對事件的真實性存很大的疑問,這是普遍現象。人們認為無論自焚者的真實身份如何,中國政府都是應該受到譴責的,中國官方媒體對此事件的報導和藉此對法輪功的譴責更是沒有人性。

善良的國人們,擦亮自己的眼睛吧!不要讓文革的悲劇再重演。

法輪功爭取的是中國人做人的權力與信仰。

當日前一篇文章: 警察說,「整死後拖出去埋了就說是畏罪自殺」
當日後一篇文章: 江澤民政府應為天安門自焚事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