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月28日】1月26日正月初三下午,十餘名大法學員在海邊洪法、煉功。海邊長堤寬闊、空曠,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七彩氣球插放在花罈上,增添了節日的氣氛,周圍顯得協調,詳和。不斷有群眾、大量國內遊客觀看,詢問並自行索取大法資料,有遊客特地詢問大法明慧網址,並講在大陸被封鎖、矇蔽,如何能了解法輪功真象。喜悅露於言表。煉功快結束時,有便衣又來偷拍、照相,學員發現不讓他照,他要強拍,學員指責其侵犯人權,並把澳門有關公民權益的法律給他看。他不理,還要強拍,學員不配合。便衣用手提電話叫來警車及四個軍裝警察,把五個學員及二名小弟子(5歲、8歲)都抓去警察局,其中有女學員不配合,四個警察用武力抬起手腳強行抓上警車。 在警局,警察無理違法要搜身。學員嚴厲責問:"我們到底犯了甚麼罪?無理搜身、侵犯人權。"僵持時,警局負責人聽到,制止該警察。因為是第二次被抓,期間5歲小弟子問警察:"我們是好人,為甚麼又把我們抓到這裏來?"。警察面紅耳赤,無言而對。 無辜被關兩個多小時,很多記者聞訊趕到,是否在媒界、輿論的壓力下才釋放學員?香港電視新聞報導了釋放的情景。 1月20日也有學員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派發資料,講清大法真象,也被抓到警察局,不長時間釋放。 修大法無罪!大法弟子無罪!江澤民脅迫澳門警察侵犯人權,直接給「一國兩制」抹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