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月26日】 新華社報導的1月23日天安門廣場河南開封五人“自焚”事件,非大法學員所為。 我們大法真修者按法理修“真善忍”,《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中有學員問:“殺生是一種很大的罪業,一個人他自殺算不算罪呢?”李老師講:“算罪。”(詳見原著)。所以真修者決不會自焚。 我們河南大法弟子一定將此事查清,及時將調查情況上網公布。 呼籲有關部門、新聞單位公正、公開、真實調查報導此事,樹立國家的良好形像。 請世人警惕此背後的陰謀,並警告邪惡之徒,莫為手中的飯碗而昧心完成所謂“政治任務”,成為歷史的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