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月24日】 AFP:EU Moves to Step up Human Rights Dialogue With China 2001年1月22日 布魯塞爾┄星期一,歐共體開始加緊與中國展開人權對話,因正著手處理中國明顯故意拖延的關鍵問題,使得這一人權對話顯得尤為“引人注目”。 十五國聯盟將問題按優先順序制定了列表,並特別呼籲尊重政治異見者、宗教信仰及法輪功精神運動的“基本權利”。 回顧1997年歐共體與中國之間的人權對話,歐共體外交部長提到中國當時願意在拘留、法制系統及刑事制裁等方面做出改進。 在布魯塞爾會議上,外長們也承認了中國在接受聯合國人權公約及改革中國刑法條款及民法程序條款等方面有了開端。 他們在一項聲明中說:“另一方面,歐共體對許多領域缺乏進展仍非常擔心。”這包括“持續廣泛的限制集會、言論、結社自由”,“違反宗教信仰自由”,西藏及其它少數民族的處境,以及“經常地和廣泛地運用死刑”。 但是外長們強調“對話是促成改變狀況的首選渠道。”至此,他們於星期一達成一致,“加緊對話,對話要更有針對性,並且不斷進行評估。” 聲明中說:“對話會議的準備工作將會‘更具體’,人權專家將會發揮更大的作用及“對話休會期間仍密切監督”。 歐共體期望在一些具體領域中看到進展,其中包括: ━ 批准和執行聯合國民權和政治權利公約,以及與其互為補充的關於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公約。 ━ 配合包括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在內的“人權機構”。 ━ 限制施行死刑的案件 ,提供中國被處決人數的準確數字。 ━ 尊重公平公正的審判權利及被告人的辯護權利。 ━ “尊重所有囚犯的基本權利,包括被捕的政治異見人士,非官方宗教運動及其它運動,如法輪功。” ━ “無任何限制地行使宗教信仰自由,”…… 星期一的聲明稱,自1997年以來,歐共體和中國在“公開的氣氛中”,已舉行了九次人權對話會議。 但是聲明補充道,對話方式“只有當場有所進展”,才是一種可接受的選擇。 聲明說,“歐共體將定期對對話的結果進行評估,來測定“他們的期望實現到了甚麼程度。” 本文譯自:http://www.insidechina.com/news.php3?id=263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