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月19日】 我們的幾個美國同事從中國大陸出差一回來,便向大家講述他們在北京的所見所聞。 他們一行四人剛一到北京便興致勃勃地來到了天安門廣場。在廣場上去了不久就看到了面像善良、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打翻在地,再由幾個地痞、流氓輪番地對那個學員拳打腳踢。四位同事嚇得不淺,閉上眼睛,不忍目睹這一非人的場面。四個人不停地說:“夠了,夠了,在中國的旅行該結束了。” 我問他們:“你們怎麼知道那些踢打的人是流氓、地痞?” “他們哪裏有人像?” 他們問我:“那些和平示威的法輪功學員手裏拿的黃布標語上說了些甚麼?” 我回答說:“法輪大法好!” “甚麼??這不是應當受到保障的最基本的人權-言論自由嗎?難道在中國人民會因此而受到毒打和被逮捕嗎?這是一個甚麼樣的國家呀?” 我說:“你們知道嗎?中國政府向中國人民說是法輪功學員打了警察。” 同事感嘆道:“中國政府真不知羞恥。” 所以中國政府不要以為自己的行為和勾當別人都看不見。除了蒼天有眼以外,成千上萬的中外遊客都看到了你們的邪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