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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致領導的一封公開信
文/郤麗莉
【明慧網2001年1月11日】

方校長、劉書記:

你們好。雖然我曾經遭受了無名的苦難,但是我還得向二位領導請個長假。

大家知道,現在政府到處宣傳:歡迎「正常渠道上訪」,而「正常渠道上訪」的第一條就是「寫信」--這一點,校領導、區領導、法院領導甚至「610」的部長都是歡迎的,可是為甚麼在某些人的眼裏卻行不通呢?難道他們的權勢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對待「法輪功」他們可以胡作非為?

11月20日,興華街派出所因我寫了上訪信《純真善良錯在哪裏》,無故把我抓走,非法關了3天。為此,校領導只好聘用一退休教師幹我的工作,而我的父親重病在家,由於無人照料,中了煤氣(我與父親相依為命),致使病情加重……我不知道我們的執法人員眼裏有沒有法律,心裏有沒有人道,竟不顧事實隨便抓人!給善良百姓工作、生活帶來痛苦和不幸的到底是誰?與人民為敵的又是誰?

針對這種情況,方校長曾多次對我說:「你可以寫,可以告,完全可以。這沒有錯。」正因如此,我寫了題為《善良的人,請您幫我評評這個理》的上訪信。為了複印店的安全,我每次打印都不在同一個地方,12月17日,我來到和平西路238(也可能是258號,記不清了)號的「新新文印社」,請求幫忙複印,該店工作人員很客氣地回絕了我,說派出所規定,不准給「法輪功」印東西,誰印就罰誰,你去別處吧,我們幫不了你。我沒有失望,我想肯定會有善良的人幫我的,便去了另一家複印店(「新新文印店」旁邊),剛說了幾句話,門外就有四、五名公安氣勢洶洶地闖進來,光天化日之下不容分說搶走我的包,然後扭住我的胳膊,把我塞進警車,拉到新華分局東焦派出所進行訊問。一進門就被該所一幹警狠狠地煽了兩耳光,之後姓顧的所長提審我,強行扣除了我所有現金、物品不說,還要脫光衣服搜身,我認為這是對我人格的污辱,所以拒絕。他們還揚言要找聯防隊的人強行搜身,而且像對待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一樣,指派兩名保安看著我,上廁所、提審時這兩人都跟著。而他們抓我的理由竟然是因我複印上訪信,有人舉報,真奇怪,我按《憲法》要求以正常渠道走的信訪形式,合理合法的行為,怎麼在這些「人民警察」的眼裏竟是犯罪?當我手指著從我包中搜出的鹿泉市公安局印製的「依法上訪宣傳單」,微笑著問顧所長:「難道信訪也是錯?就應該抓捕這些敢講真話的好人?」顧竟說:「國家規定,禁止法輪功的一切活動,包括上訪,你這是在和國家對著幹。」我問:「國家哪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上訪屬於犯罪行為?」顧答不上來,只說是根據公安部發出的《通告》,一紙「通告」,既不通過人大立法,又未經調查取證,能具有法律效力嗎?公民這麼相信國家,按照上訪渠道正常信訪,卻因此被抓,是誰在跟國家對著幹?

當天傍晚,該所通知興華街派出所來接人,民警魏鳴把我塞進汽車後備箱裏,像拉貨物一樣拉了回去。片警白援吉開始提審我,我說我不明白為甚麼抓我,他說因為你上訪的內容中有法輪功的內容。奇怪,執法者們怎麼都對國家的法律如此陌生?白還洋洋自得地說,這次不能便宜你了,上次3天就放了你,這次時間就長了……我介紹了一下我父親現在的情況,希望他能從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放人一碼,也給自己留條後路,白滿不在乎地說:「上邊叫我殺人,我就得殺,我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看到幹警無知地在害自己,我流淚了,我哭著對他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們真的在做最壞的事啊!」他聽後一陣沉默,後來說:「即使以後形勢變了,那也是三、五十年以後的事了,那時我早就入土了。你看那些過去的大地主,不照樣快活一輩子嗎?」我說:「文革十年浩劫,製造了那麼多冤假錯案,沒有人喊冤,但短短十年就平反了;現在法輪功天天都有人呼籲,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很快就會到來!」一旁的魏鳴卻說:「你還敢寫我?上次我說的往死裏打,看來上次沒打算便宜你了!」

12月18日上午提審,做筆錄。我認為不能配合這種違法行為,我甚麼也沒說。看了我的上訪材料,派出所的工作人員都說,其實你們單位早就想把你整走了,有你在一天,她們烏紗帽就難安穩;誰管你冤不冤,越喊越挨整;如果你說句不練了,你單位還整你,你儘管來找我們,我們一定幫你出面解決!白接著問:「你知道國家取締法輪功和定法輪功為XX嗎?」我說:「給法輪功取締和定性在法律操作程序上是違法的。你們是執法機關,你們應該比我清楚,如果你們迫於權勢的壓力而明知故犯,你們這是保護誰,迫害誰?」白:「還有甚麼可以補充的嗎?」我說:「我是依法上訪,按法律規定的正常渠道走的,我不明白為甚麼抓我。」白便在筆錄上一一如實寫出,最後他讓我簽字,我並不違法,所以拒絕簽字。

下午提審,白拿來一疊表格,我一看,是「刑事犯罪登記表」,我納悶:怎麼我成了「刑事犯罪?」真奇怪!白居然開始填寫,甚麼身高、鞋碼、臉型等,他問我,我拒答,最後又要我雙手的指紋,我說我並沒犯罪,拒絕提供指紋,白便又一次打發我進置留室。

在置留室,還關押著兩名依法進京上訪被抓回的大法弟子:劉春年,男,61歲、邢金蘭,女,60歲。白說前兩天他在北京呆了三天,親自接回了十個「法輪功」,他們還告訴我,說這次進京上訪的一律刑拘1個月,已有8名學員被送新樂拘留:唐蓮芝,女,30多歲、尤麗萍,女,34歲、劉慧,女,20多歲、張XX,女,60多歲、張建武,男,30多歲、范秋文,女,40多歲、呂文傑,女,34歲、王桂月,女,40多歲。王鵬,男,16歲,已被接回家。今天又剛從北京押回了2名大法弟子:張淑滿,女,40多歲、梁學敏,女,23歲。張淑滿這時已絕食,瘦骨嶙峋,臉上還留有皮鞭抽過的傷痕,就是這樣,興華街派出所還把她銬在樓梯上達一天一夜之久……真不明白,為甚麼抓打這些講真象訴冤屈的修煉人?而且這些修煉人一心為了國家、民族負責,他們知道,對法輪功的一念就可定下人的位置。大法弟子們便奮不顧身地大聲疾呼,懷著一顆顆純善無私的心一遍又一遍地向政府、向世人不停地講述著法輪功的真象,是希望人們能不再被謊言毒霧所矇蔽,從而消除對大法的惡念及那些仇恨的心理,從正面認識大法,支持或宣揚大法,這樣,「他就是給自己未來開創了生命存在和未來得法奠定基礎。」(《美西演講》)雖然明知從北京回來後將面臨甚麼樣嚴厲苛刻的處罰……我被感染著,心裏深深地敬佩他們。劉春年和邢金蘭因石市各拘留所關押上訪學員已滿,且年齡已過60歲,拒收,二人說看樣子可能也要把你拘留。

我著急學校領導是否知道我的下落,更擔心家父的病體,不知這一關又要關多久,因為這次抓回的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很多,她們都是被非法提取了指紋,強行照了相之後,送拘留所刑事拘留1個月,據說可能年輕的都要非法勞教。9月28日被抓的石家莊市廣播電台的鐘為,就因寫上訪信而被勞教三年!思想一下,家父只有我這個女兒相依為命,如果那樣,對老人無異於雪上加霜,真是一把無形的殺人的刀……這樣一群披著執法外衣肆意踐踏國家法律視百姓生死為兒戲一心只想及時行樂的公安,我一無權無勢無依無靠的弱女子,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這一權利卻被野蠻粗暴地剝奪,還口口聲聲是我犯了罪,真是企圖置人於死地,多麼凶殘……我該怎麼辦?

天黑時,我竟奇蹟般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門,感謝師父:法輪大法的神奇又一次在我身上體現出來!

但是,面對蒼茫的夜色,我該何去何從?

我不能回學校,上次派出所就因此又把我抓了回去;我不能去大法弟子家,否則將被扣上「串聯」的大帽子。幸好一位好心的朋友收留了我,這位好友聽完我的敘述,又加上閱讀幾乎每天都能收到的大法傳單,很同情我,同意收留我。「患難見真金」----在修煉人最困難的時候,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朋友,你伸出了溫暖無私的雙手,深深地祝福你,善良的人,願你能夠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面對支離破碎的家,我想唯有遙遠的思念與祝福,才能寄託我的全部悲憤,因為如果被抓,不知將面臨怎樣的酷刑折磨或遙遙無期的監禁,將我視為掌上明珠唯一依靠的父親會承受多大的壓力,老人家內憂外患,甘苦自知……最起碼,這樣做,他還知道自己的女兒還好端端活在這人世上,心裏多少有一絲安慰--父親,身邊沒有女兒,一定要珍重,我們都要努力地活下去,活好……活到真相大白普天同慶的那一天。

江澤民一句給法輪功定性的話,竟折騰得執法者違天理背良心硬頭皮抓打無辜的老弱婦孺,折騰得基層領導苦口婆心費盡心機加班加點「轉化」講真善忍的好人,折騰得佛門修煉人家破人亡顛沛流離客居他所……

百姓苦,應向何人來傾訴?

方校長,劉書記,無論你們曾對我個人做過甚麼,我都毫不介懷、無怨無恨,我仍是捧出這世上最珍貴的送給你們,而且真誠地希望,你們千萬不要與法輪大法擦肩而過,否則將會面對一個生命日後萬劫不復永難挽回的深深痛悔的結局!無論你們曾扮演過甚麼角色,這可是你應珍惜萬分的得法的機緣啊!自古大法大道難遇難求,多少人生生世世縱橫追尋,上下求索,換來的僅是一場場空夢而已。如今生逢宇宙大法洪傳之時,請你們認真看一看,了解一下法輪大法,你會發現,真正的人生意義所在。人生苦短,但願你們不虛此生。

最後我呼籲,懇請方校長、劉書記明鑑,盡一名領導的職責,敢於和各種披著執法外衣的犯罪分子作鬥爭,早日挽回這些人給學校工作造成的損失。願真相大白時,你們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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