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1年1月11日】我是南方學員在12月31日第三次來到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由於每天不下上千弟子上天安門證實大法,在地下通道口就開始有人盤查追問是否是大法弟子,有沒有身份證,沒有身份證的當時就被帶走了。 31日下午3時,在廣場上眾多弟子的掩護下,打橫幅、散發傳單,警察忙於抓人、撿傳單之際,大法弟子圍成了一個大圓圈對外拉起了99米長的大橫幅,隨著一聲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驚天動地,響徹雲霄。 被帶到天安門分局後,由於人來的太多,來不及問筆錄就送往延慶。在延慶被強行檢查身體、照相,由於大家都不報姓名、地址,1月1日下午開始提審和我關在一個牢房的弟子,一個弟子說,她沒有想到會那麼邪惡,扒光了衣服,感到非常難過的哭了出來,問她沒有看到真相上面的馬三家就是這樣對待弟子的嗎?她說她們那裏資料少,沒有看到,緊接著房間裏一個70多歲的老太太和一個19歲的女孩也受到同樣的遭遇。 更邪惡的是,這次它們甚至用電棍電擊身體各處,審訊她們的都是審訊科第五科。有的學員回來時眼睛被電的像燈泡,腫得就像綠色的小球,身上、臉上到處是像開水燙過的小泡,各處青紫,慘不忍睹。 審訊時還問道:“知道馬三家嗎?把你送到馬三家”,威脅那位70多歲的老太太,槍斃了你,活埋你。我是最後被提審的,審訊我的是審訊第八科,從早上8點開始,開始用電棍電擊手、臉上、後背、大腿,各個部位,直到下午一點,每電擊一次問一句:說不說?在用刑過程中,四個警察在那裏互換手機號碼,我記住了其中一個副隊長的號碼:北京市區,136—12282936,當時它們對我說:“就是讓你死不了,活著也難受,生不如死,絕食就給你兩小時灌一次,你知道做胃鏡的滋味嗎?又說,你可以說一個假地址,也放你走。它們的伎倆就是自己完成了任務,往駐京辦一推,而到了任何一個駐京辦,假地址也都要嚴刑逼供。 在守住心性的那天下午,4日下午4時半被放了出來,臨走前,看到了3日上午被提審的幾個學員的鞋和大衣還在那裏,人卻不知去向了。這次去和前面幾次去的感覺有所不同,以前是在向警察講明真相和慈悲洪法時,大多數警察是比較感興趣的,現在的一些警察雖然還頂著人的一張皮,在師父說的“不斷地向表面突破”的過程中已完全露出了它們猙獰的本來面目,赤裸裸的地獄小鬼,在審訊中它們說:你是做好了準備來的,我也是做好準備來的。它們不知道死心塌地迫害大法將給它們自己帶來甚麼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