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9月20日】 99年9月18日下午4點多鐘,某市法輪功學員張小雲(化名)正在家裏做飯,街道某局局長和派出所3個民警一起找上門來,要求她和愛人簽保證書(以後不煉功等三條)。張小雲說保證不煉功做不到,欒瑩就惡狠狠地對民警說:把她帶走。在派出所被關了一宿,張小雲仍拒絕簽字,第二天上午9點,把她送往市拘留所拘留15天,理由是擾亂社會秩序。 旁觀者雲:法輪功學員在家做飯哪會擾亂社會秩序呢?執法者如此為所欲為地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對社會對人民極端地不負責。 99年10月從拘留所放出來之後,街道黨委書記和辦公室主任又找其談話,並說再煉就開除黨籍。張小雲嚴正地告訴他們法輪大法要求學員以「真、善、忍」要求自己,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與黨員的要求是不矛盾的。然而11月張小雲被開除黨籍。 11月13日,派出所又把張小雲找去,問她還煉不煉功,她如實回答。結果又把她送到市看守所。她拒絕在拘留票上簽字並提出要上告,面對如此無法無天的行徑張小雲只好絕食抗議,三天半後看守所只好將其釋放。在看守所她聽到了其他功友被折磨、鼻飼灌食時發出的淒厲叫聲。 同其他法輪大法弟子一樣,在這場邪惡鎮壓當中,他們的人身自由得不到絲毫的保障。只好去北京上訪,然而信訪局裏外都是公安人員,上訪是憲法給予的公民基本權利,但是也被無情地剝奪了。她只好去天安門廣場煉功,被抓後當地派出所又要簽拘留15天的票子。但是由於另一名女功友在當地派出所送到拘留所後不到2個小時就死了,所以拘留所要求對張小雲體檢,結果發現血壓很高,拘留所不敢收留。在請示市公安局後,派出所叫其家人將其領回。單位對她罰款4千多元。張小雲的兒子林南(化名)99年9月信訪辦上訪,但是沒等見到信訪人員,就被北京公安人員抓走並被非法搜身,被搶走1300多元錢,至今未還。遣送回家鄉後,派出所將其身份證沒收至今未還,並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拘留15天,單位對他罰款2250元。 99年10月中旬,林南在單位上班時,被派出所民警抓走,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被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其母親多次到市公安局申述,20多天後才被釋放。 鎮壓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嚴重地損害了中國政府的形像,並嚴重危及社會安定和發展。為了使中國政府能早日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和維護憲法的尊嚴,2000年5月11日,林南又到北京上訪,在信訪局卻是公安人員接待,填完表後被送往當地駐京辦,市公安人員將他的幾百元錢拿走。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拘留15天,單位又對其罰款4200元。 這種無法無天的邪惡鎮壓活動究竟要持續多久?2000年6月23日,林難又來到北京,他有滿腹的話要向政府說。當他來到信訪局門前,發現信訪局大門緊閉,在這有形大門後面還有一扇堅固的無形的大門。林南面對緊閉的大門,暫時打消了上訪的念頭,於是他返回家鄉。6月30日,派出所又把他找去,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被市看守所拘留,一個多月以後被判勞動教養兩年。 今年6月末的一天,派出所把張小雲叫去後,又打電話給她愛人把他叫到派出所。隨後兩個民警就到她家裏,他們原以為她家裏已經沒有人,不巧那天她女兒在家。其中一個民警非要她的女兒在客廳與其談話,她女兒對公安人員多次非法拘禁她母親和兄長表示了強烈不滿。另一個民警鬼鬼祟祟在到處張望,連廚房也不放過。 7月9日張小雲的女兒去北京前和北京的朋友通了電話(這位朋友不是法輪功學員),在電話裏說了車次及到達的時間。第二天到北京後,她女兒就到故宮去遊玩。下午5點多鐘,她和她的朋友正在飯店裏吃飯,突然三個人走上前來:你是不是某市的某某某?抓起來。在後來的審問中她女兒得知,三個人中其中一人是張小雲所在派出所的民警。他們三人一直從該市跟蹤他們到北京。令人驚訝的是那位派出所民警說的內容許多是她和父母說的悄悄話,她從來沒有和其他人說過。她終於明白原來家裏被安裝了竊聽器,並回想起7月初兩名功友到她家後,民警就在樓下等著,兩個功友莫名其妙就被抓走並拘留15天。 旁觀者雲:在家裏的言論自由都沒有了,哪裏可能還會有任何人權的保障呢?誰是善誰惡,誰是正的誰是邪的,這不是一目了然了嗎? (大陸讀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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