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9月20日】 1、妒忌作祟,發動整人運動 江澤民反對的不是法輪功,他反對的是別人不把他當「核心」,他反對的是真正身體力行地提倡高尚道德和為民為他人謀幸福。妒忌心使他不惜把最好最正的「真善忍」當成攻擊目標,恐懼心使他把一個經億萬人的實踐證明有益於人民身心健康的修煉功法,法輪大法,強行進行取締。為了維護個人的晦暗心理,江澤民寧願搬出十年浩劫中已經讓人深惡痛絕的禍國殃民的整人術,搞起鎮壓法輪功運動,咬牙切齒地搞出一個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殘酷政策並親自推行。 2、私下裏的荒唐和迷信 很多人還記憶猶新,不久以前,中國政府的有關部門還在盡力表彰法輪功對群眾身體健康和提高道德方面的突出貢獻,然而江澤民上台後,幾經周折,終於和幾個搞陰謀詭計的人合伙把法輪功打成異端邪說。你縱有數不勝數的事實證明法輪功無辜,江澤民惡意已決,因為在他那偏執狂的眼中,事事都在向他證明法輪功是他獨攬大權的最大威脅。另一尚鮮為人知的原因是,在江澤民那狹隘的心懷中,有著難以告人的迷信心理:「四。二五」事件發生後,認為自己被百姓犯顏的江澤民一心要狠整法輪功,不料此時,突然發生了中國駐南斯拉夫使館被炸事件,因此鎮壓計劃不得不暫時推後實施。在冠冕堂皇和虛張聲勢之中,江澤民暗中請人掐算,認定使館事件乃法輪功創始人之法力所為,於是更加決意鏟除於「萌芽之中」。 3、整人政治中的一系列常見手段 最近據知情人報導,江澤民在法輪功問題上不可理喻。他甚至聽到法輪功的名字就渾身發抖,看見法輪功的字樣和法輪功學員的身影就急忙逃走。法輪功學員的和平申訴和尋求公正被江澤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為了達到「消滅法輪功」這個絕無實現可能的邪惡目標,江澤民使出了整人政治中的一系列常見手段: 栽贓陷害----編湊1400案例,然後張冠李戴說法輪功害人致死;用李宏志的住宅冒充李洪志先生的住所;把合法收入荒謬擴大並說是聚斂錢財;把合法上訪說成是示威,圍攻中南海,反對政府;把更正生日說成「自稱耶穌轉世」。如此等等。 酷刑和暴力強制----請看這場鎮壓法輪功運動中的幾個觸目驚心的統計數字:據不完全統計,一年來,抓捕了法輪功學員一百萬人次;被迫絕食的幾千人;打傷致殘的上萬人;送精神病院的幾百人;勞教的萬人以上;判重刑的四百多人;被殘酷迫害致死的五十多人。 濫用四十種以上的酷刑:手指釘竹籤;用煙熏,用火燒;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坐噴氣式;強迫孕婦墮胎;脫光衣服用刑;聞臭糞;冬天用冰水澆,雪地裏長時間受凍;打耳光,打眼睛,打得喪失聽覺和視力;扭斷胳膊,打斷鼻樑,打掉牙齒,打得頭破血流,體無完膚,打斷脊椎;用木棍,電棍,狼牙棒,鋼絲鞭,皮帶打;打胸部,踢下身;從頭頂和肛門通電;一隻手從肩上往下,另一隻手從背後向上長時間銬在一起,銬子深深吃進肉和筋骨裏,痛得死去活來;手和腳銬在一起,兩個人,多個人銬在一起,互相拉扯,銬子越來越緊;雙手雙腳張開,綁成十字形;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准大小便;上死刑犯的地牢刑具;放蛇和蠍子咬;指使流氓,妓女,盜竊犯,殺人犯,牢頭,獄霸毆打學員;警察吊打學員,經常把學員打的昏死若干次;逼迫成千上萬的學員絕食;有的因強行被灌濃鹽窒息而死;把正常人成批地強行送進精神病院,注射有害中樞神經的毒藥,把正常人整成目光呆滯,反應遲鈍的人;警察還把趙金華、陳子秀等五十多人抓去活活打死;株連九族,把死者親屬,知情者,同情者抓去勞教勞改。真是罪行累累,罄竹難書,滅絕人性,令人髮指。 去年7月以來江澤民在中國大陸實施的鎮壓是自上而下,有預謀,系統組織的,有一套見不得人的命令部署:對法輪功決不能心慈手軟,怎麼整法輪功都不過份,它們還說,殺人放火可以不管,先抓法輪功。並規定了多個不准,不准接待上訪,不准受理上訴,不准監察部門監督,不准律師辯護;不准群眾檢舉執法人員違法,不准人大政協代表反映人民心聲,不准新聞媒體報導事實真象,不准迫害情況對外泄露。系統的從中央到地方,通過黨、政、軍、警、公安、法律、新聞媒體、特務機構等等,貫徹他們的罪惡命令。然而,因為這一整套做法本身是違法國家憲法,違反國家法律,違背天意民心的,他們做賊心虛,從一開始就不敢留下半點文字文件。任何有良知的人冷靜的想一想都不難從江澤民們身上看懂甚麼叫「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反道德,危害社會穩定,和阻擋人類進步」。 目前這種迫害正在日益加劇。最近江澤民的「十一前消滅」的命令,和李嵐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三個月之內鏟除」的貫徹傳達,就是新一輪大規模迫害的動員令和罪惡計劃,這不僅是對廣大陸法輪功學員,也是對全世界人民基本人權的重大挑戰,很有必要引起大家的高度警惕和關注。近日從鎮壓集團內部傳出「十一前大規模逮捕」的消息,將學員從家中誘騙出來直接送勞教的例子也已在大陸各地連續發生,各地勞教所內更是酷刑普遍升級,慘無人道!這種與人民為敵,蔑視公正,法律和國體的一意孤行,難免逼迫和促使更多人破釜沉舟,上訪請願,尋求公正對待,討還生存的基本權利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而且,違背歷史客觀發展需要的暴政和專制,終將招致更直接的天譴神怒。 儘管事已至此,在如何對待法輪功這個有關人類道德的重大問題上,何去何從,我們仍奉勸江澤民及時立地反思,重新抉擇。傾聽人民的呼聲,依法治國是時代的發展需要。歷史的車輪無可阻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