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7月20日】 6月19日傍晚,我們十幾個功友在紫竹院安靜、祥和氣氛下打坐煉功,一群警察一擁而上,把我們包圍起來,然後把我們一個個搬上車。到派出所,警察把我們關在一個大屋子裏,接著一個個拖出去審問,說名字和住址的,由居委會和家屬接回去,最後剩下我們5個沒有說的,我和一男功友打坐,一個警察馬上走過來對他又打又罵,最後把他雙手用電線捆在背後,按在地上,用腳踩著,惡語謾罵。第二天下午,一警察趁一功友被提出去審問,欲強行搜查其提包,另有兩名功友與他爭奪,幾個警察走過來打人,無奈情況下,其中一功友一頭撞在牆上,昏迷了一會兒才醒過來。警察心虛,在我們的強烈要求下,才歸還提包。傍晚,我們把大屋子打掃乾淨,警察要押送我們到另一地方,我們斷言拒絕,他們先把兩個男功友拖出去,我們三個女功友緊緊抱在一起,一群警察圍上來,把我們強行拉開,把我按在地上,手擰在背後拷上,兩個警察把我拉上車,其他功友陸續被拖上車,然後開車把我們拉到清河看守所。 晚上約9點多進了看守所,警察檢查了我們隨身所帶的東西,當時我帶了鑰匙、眼鏡和120多塊錢,警察檢查完後扣押起來(後來放我出去時,卻說東西丟了,拒不歸還)。 一進牢房,牢頭要我把衣服、鞋子全脫下來,我不動,幾個犯人立即圍上來,把我的衣服脫光,牢頭擅自搜查,褲子上有鐵扣,她就交給管教,剪掉一大塊,接著牢頭要我蹲下,我拒絕,那幾個犯人就抓著我的手,踢我的嘴,使勁按我的肩膀和脖子,以致我的脖子痛了好幾天。我不說名字和戶籍,牢頭就澆了我六盆冷水。後來管教把我叫到管教室,我拒不說個人情況,她們四、五個又把我的衣服脫光,用冷水澆我,揪著我的頭髮,捏著我的鼻子往身上潑水,或直衝臉上潑水,先用飯盆,後用水桶。澆一會兒,我透不過氣,問我說不說,我不說,就打嘴巴,打得我下巴腫起來,接著繼續澆涼水,這樣澆了好幾遍,最後把我的頭按在裝滿水的水桶裏,直到我幾乎窒息,才把我的頭揪起來。這時預審要提審,她們就故意把地上我的衣服澆透,才讓我穿上。提審我還是不說,管教又把我弄到管教室澆涼水,這次直接用膠皮粗水管狠命往死裏澆灌,約半個多小時才停手,然後又拿風扇吹,讓我涼快涼快,吹了三、四十分鐘,我全身發抖,幾乎站不住,才把我拉到牢房。我坐在地上,一會兒地上一攤水,挪個地方,一會兒又一攤水,到第三天晚上衣服才全幹。頭兩天,牢頭聽管教指示,不讓我睡覺,隔三、四分鐘就搖我,又踢又罵。我絕食,第四天開始,管教把我拉到醫務室強行灌食,灌濃鹽水和豆漿混合物,灌了四天,後來每兩天又強行體查,量血壓、抽血,抽了三次,最後一次動靜脈都抽,因手臂上的血管太細,一女管教說:「在大腿上抽,把她的血直接噴出來。」牢頭也叫犯人給我強行灌食兩次,把我按在地上,菜湯流得脖子、臉上、頭髮上都是,勺子把我的嘴撬出血,白天我拒絕像犯人一樣坐板,我要盤坐,犯人在牢頭慫恿下,把我的腿搬開,按住,讓一個胖子坐在我的大腿上,用手按住我的腿,左右兩邊各有一個犯人緊緊抓住我的手,後面一個犯人用腳頂住我腰,我一動,她們就用手、拳頭狠狠打我的手、腳和後背,或把我的手、腿狠狠往板上摔。這樣打了兩天,我身上大面積發紫、發黑,腰上和手上都有傷。放風時,我要煉功,幾個犯人就把我拖回牢房,按在板上,有些犯人還對我指指罵罵。 7月3日凌晨,管教把我叫起來,說我身體不適合繼續關押,把我和另一個不說姓名的功友拉到火車站,不管我們是哪的,就買了兩張去保定的火車票,把我倆強行送上車。車開了,我們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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