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5月21日】 5月11日,我抱著九個月的小孩到天安門廣場國旗下打橫幅「法輪大法好」,被公安無理帶上警車,送往天安門分局。進門後,站了一排便衣,不斷在問「你是哪裏的?」當我們走到裏面後,說了地名的被帶到一間房裏登記姓名及個人情況,沒說地名的被帶到另一間房。我說了是XX省的,但心中覺得奇怪,為甚麼那麼多警察首先要問來自哪裏呢?為甚麼有的人卻不說自己的任何情況呢?我登記完後被關在一間有鐵柵欄的房間裏,裏面擠滿了來自各省的大法弟子,大家在裏面大聲背《洪吟》,我的口也不乾了,只感覺到甘甜。 過不久,我們省的28位弟子被送到省駐京辦事處。我登記完後,被關到一間已關了二十多位弟子的房間,大家互相交流。一位五十多歲的阿姨說她拒絕在駐京辦登記,因為她看到上面寫了「查獲」,只有犯了罪的人才被查獲,而我們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煉者不是犯人,為甚麼要被他們「查獲」呢?她還悟到我們是和正法聯繫在一起,我們就是要把一切不正的東西糾正過來。另一位功友說她好後悔在天安門分局說出自己的姓名地址,其實這些都不應該說,不應該讓他們登記,不應該配合他們。我們是到北京來護法的,但卻被他們送回去,法沒正過來就走了,這算甚麼?我們開始正視這個問題。 記得師父在《再去執著》中說「度人唯有求正才能去你們的執著心,都知道執著心不去就修不成,為甚麼就不敢再放一下,再走一步哪?」我們不執於常人中的名與利,那麼為甚麼不把怕執著放下呢?堂堂正正地修。於是,大家一致認為大法修煉者不是犯人,為甚麼要被公安關押呢?應該堂堂正正地從這裏走出去。5月12日上午,我們要求駐京辦的負責人來見我們。主任來了,她說她不能作主,會將我們的意見反映上去。她用偽善的一面來做我們的工作「你們不是要忍嗎?我看你們這樣做就沒做到忍」,「你們沒有聽你們師父的話」,其實她骨子裏不是在維護大法,而是在維護著人的東西,她在盜用大法「教育」大法弟子,讓我們配合她的工作。她走後,我們要保安將門打開,走到外面的大廳中,讓另一間房的男同修也過來。大家覺得這裏都不是我們該呆的地方,就一起走到外面的走廊上(走廊上也有鐵門鎖住,出不去),等待這裏的負責人交涉。不久這裏的領導和十來名公安進來了,我們要求他們無條件釋放我們,因為我們不是犯人。他們不同意。他們的領導說他那裏有幾份上訪的登記表,你們可以派幾個代表來寫。我們拒絕了,這裏不是接待上訪的地方,我們堅持要求放人。於是他們命令我們回到房間裏,我們不動,他們就動惡的,將我們逼到一個角落,開始抓人。我們手挽手,所以他們怎麼拖也拖不動,我抱著小孩雖然很擠,但小孩卻不哭一聲,我們感受到師父在保護著我們。後來公安開始抬人,扯頭髮,打人。有個學員的頭被打出血,還有個學員(懷孕三個月)的頭被他們用腳踩,有位阿婆的頭被打得鮮血直留,還有許多功友被他們拳打腳踢,自始至終我們學員沒有還手。公安還拿手銬將幾位功友銬住,有幾位外省的功友被強行帶走,其他的功友又被關入房中。我帶著小孩拒絕再關回房去,那些公安就罵人。我們大家集體絕食,我和小孩堅持在走廊度過了一晚,來表明修大法沒犯罪,我們不是犯人。 5月13日上午,功友們在交流中悟到:我們現階段的修煉和前段時間的修煉不同了。前段時間是讓公安認識到法輪大法弟子是好人,而現在修煉是要正法。既然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大法弟子就不是犯人。我們沒有必要去做好犯人,那麼我們就不應該被抓、被關、被當作犯人對待。公安抓我們的學員不是衝著個人來的,是衝著大法來的,因此我們的一切行為都不應該配合公安打擊法輪功。有些功友已經走在前面了:有的不報姓名、地址,有的在獄中不按監規做,有的運用法律來維護大法弟子的合法權益。。。。。。他們有的被嚴刑拷打,吃了許多苦,依然堅定不移,用自己的行動正著周圍的環境,沒有人說他們不好,都佩服他們的勇氣和膽量,他們是將生死放下在維護大法的尊嚴。這是一條艱辛的路,還需要更多的大法弟子一起去開創。 中午,我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去,在飛機上所長就開始詢問我去北京的經過,我說「我不想說的可以不說」,拒絕回答,後來他又要我介紹法輪功,於是我向他弘法。當天回到派出所,公安要錄我口供,我拒絕錄口供,並要求回家,所長過來說「你交代去北京的經過,我們就放你回家。」「你錄個口供,我們搞個拘留給你。」我告訴他們我並不急著回家。我為甚麼不錄口供?因為他們錄口供就是為了給我們大法學員定罪,來打擊法輪功。他們也承認他們是為了打擊法輪功。 5月14日,幾位公安又來說「你就錄個口供,談談去北京經過」,所長也拿手機過來要我與家人通話。他對我妹說「你姐現在是哺乳期,她現在沒事,等小孩滿了十個月我們就可送她去勞教」。我堅持拒絕錄口供。他們說我比上次去北京提高了,態度更堅定。在整個過程中,我發現他們很急,很緊張。我想另外空間的魔肯定是怕了。結果我被扣留了二十五小時就放了。 在我離開駐京辦之前,功友們囑託我一定要向世人公開在駐京辦發生的事。我們要用行動告訴世人,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修煉者不是犯人,讓我們手挽手,投入到法正乾坤的洪流之中! 大陸大法弟子 200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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