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0年5月2日】(1)法輪功現象的重要性 在世紀之交的中國,法輪功現象無疑有著相當的重要性。 今天,法輪功已經構成了對江澤民的嚴峻挑戰──雖然它本來並沒有任何挑戰的性質和意圖。有人甚至宣稱:法輪功就是江澤民的滑鐵盧。也有人說,法輪功之於江澤民,如果不是拿破侖的滑鐵盧,那也是拿破侖的莫斯科:看上去長驅直入,進去後才發現難以自拔。 江澤民說:「我就不信治不了法輪功」。看來在他下令鎮壓法輪功之前,周圍就有不少明白人勸阻過他。本來也是,像所謂「公安六條」,甚至妄圖在一切私人空間都禁絕法輪功,除非是在「群眾專政」的時代,否則根本辦不到。有些警察對來到天安門廣場練功請願的法輪功成員說:「你們要練就在家裏偷偷練好了,幹嗎非要到這裏來?」這表明具體執行部門已經從「公安六條」的立場悄悄後退,知道不可能斬草除根,只求不練到當局眼皮子底下,讓他們也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是,偏偏就有一些大法弟子前赴後繼,令當局窮於應付。或許江澤民自己也在嘀咕,是不是誤入了八陣圖,騎虎難下,欲罷不能。許多人原先對法輪功不屑一顧,如今則感到有必要刮目相看。不論人們對法輪功作出何種價值評判,我以為,首先我們應該認識它,理解它。法輪功確實是值得我們認識,值得我們理解的,不僅僅是基於政治的角度,甚至主要還不是基於政治的角度。由於法輪功現象引出的問題超出法輪功自身,所以我的題目是「從法輪功現象談起」。 (2)法輪功為甚麼能迅速發展到龐大規模? (編者略) (3)法輪功是否有政治性? 應該說,法輪功沒有政治性,法輪功也沒有介入政治,直到今天,它也沒有介入政治。 法輪功只講個人心性修煉,基本上不涉及社會,不涉及國家。法輪功沒有提出任何理想國方案,連暗示都沒有。法輪功對現實的批評是很籠統的,最後還是落實到個人練功上,而不是鼓勵人們去改造社會。不少宗教、半宗教,或多或少、或明或暗,都包含著某種理想社會的追求,因此可能走向現實政治,轉為政治運動或走向政教合一,不過從法輪功裏我們還看不出這種傾向。如此說來,把法輪功類比於太平道、白蓮教、拜上帝會或基督教,大概都是不恰當的。 一種理論,一套教義,如果其內容龐雜,橫看成嶺側成峰,常常讓研究者不得要領,難以判定該理論、該教義的基本性質。這時,我們不妨考查一下其信徒的主要成分,看一看這套理論或教義主要吸引了哪些類型的人,或許更有助於弄清它們的性質。從現在了解的情況來看,法輪功的成員,很多是中老年,其中不少是婦女,沒有多少進攻性、戰鬥性。法輪功的請願活動總是特別和平有序,我以為倒不是因為有嚴格的紀律約束,而是因為成員本來就老實本份。很難想像這種人會變成太平軍、義和團。 。。。。。。 李洪志擁有數量龐大的信徒,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開放民主選舉李洪志就能穩操勝券,因為威望這東西是專用票而非通用票。球星喬丹的崇拜者肯定比克林頓還多,但喬丹若出馬競選總統,他的崇拜者卻未必會投他的票。當年拳王阿里曾經表示過要競選總統,但後來並未付諸實行,想來是知難而退。其間道理很簡單,民眾崇拜某人,甚至視為超人、視為活神仙,其實總是限定在某一特殊的領域。一旦離開這一領域,民眾就不會再追隨崇拜。一個信法輪功的工程師,在工程上遇到難題,他會去和同行商量,會去求教本專業的專家,沒聽說去找李洪志討答案的。只要你和法輪功成員略有接觸,你就會發現,除了在直接涉及其信仰的那些問題上,你會覺得他們言行古怪,在其他問題上,他們和別人並沒有甚麼區別。如前所說,法輪功教義本來就基本上不涉及政治,因此我們可以相信,在信仰自由、政教分離的現代民主制下,法輪功並不會變成甚麼政治力量。 (4)法輪功是否介入了政治? 法輪功本身並不具有政治性。只是中共當局又犯了泛政治化的老毛病。過去,穿高跟鞋、塗口紅、唱鄧麗君歌曲之類,都被當局視為「資產階級政治」而嚴加禁止。現在總算知道不必禁止了,可見它們本來不屬政治。 中共鎮壓法輪功,法輪功繼續堅持,不斷請願。這是否意味著他們介入政治了呢?不是,依然不是。這裏的問題,還不是一般人常講的「你不過問政治,政治要來過問你,所以你也不能不過問政治」。因為法輪功目前的所作所為,只不過是抵制政治的越界行為,讓政治回到政治自己的領地裏去,法輪功自己並沒有越出自己原先給自己規定的邊界,也就是說,法輪功自己並沒有越界到政治的領地來,所以它依然沒有介入政治。你向別人擠去,別人如果不肯躲開,別人如果屹立不動,你當然就會感受到一個不愉快的反作用力,難道你因此就能說別人也在擠你嗎? 法輪功不僅沒有介入政治,它甚至也沒有介入人權活動(人權和政治有區別,人權不屬於政治,個中道理,我在別處講過,恕不重複)。作為一個群體(不是指個別人),法輪功沒有參加過爭取人權保護人權的活動。在法輪功遭到當局迫害後,人權團體、民運團體莫不予以聲援,但是,法輪功並沒有回過頭來對同樣遭到迫害的人權和民運人士予以聲援。壓制法輪功自然屬於壓制人權,但維護法輪功──如果僅僅是維護法輪功而不管其他的話──並不等於維護人權。因為人權是個普遍性的概念,好比說,殺牛是殺動物,但主張保護牛未必就是動物保護主義者。我當然希望法輪功成員能夠把維護法輪功提升到維護普遍人權的高度,我相信也會有更多的法輪功成員達到這一高度,不過迄今為止,作為一個群體(不是指個別人),法輪功還並沒有介入人權活動。如果當局指責法輪功與人權團體民運團體「合流」,那顯然還不是事實。 (5)法輪功有沒有組織? 在不久前的一次內部講話中,江澤民把法輪功的「危害性」與波蘭的團結工會相提並論。這就一語道破天機:原來,所謂「偽科學」、迷信、「邪教」的指控其實都無關緊要,江澤民之所以要鎮壓法輪功,只因為法輪功形成了一股在共產黨之外的有組織的力量。 這就引出另一個問題,法輪功究竟有沒有組織? 看來,法輪功並沒有組織。 若說有組織,試問,法輪功組織的章程在哪裏?組織成員名單在哪裏?加入組織的手續是甚麼?其成員在組織內部有甚麼權利、甚麼義務?組織對違規的成員有甚麼制裁措施?法輪功組織的結構是甚麼?最高領導機構叫甚麼名字?領導成員如何產生、如何分工?基層組織的情況又是如何?各級組織的負責人是由選舉產生還是由上面任命?各級組織之間是甚麼關係?如此等等。共產黨鎮壓法輪功快一年了,抓的人成千上萬,其中難免有人會在壓力下「坦白交代」,更何況共產黨還會安插特務打入內部,要是真有組織這麼回事,早該查清楚了,早就公諸於眾了。現在還說不出個名堂,只能證明是「莫須有」。 根據《李洪志評傳》,當初,法輪功曾經打算向中國民政部申請註冊成「民間團體」,但根據官方要求,必須提供組織章程、負責人、經費來源和成員花名冊等,這些要求與李洪志設想相悖,所以未能成事。一直到一九九八年底,李洪志在給「北京老學員」的信中,再一次強調:「如果能夠獨立註冊最好,由北京統一向國家註冊登記,各地不要單獨註冊登記或申報。如果不能夠獨立註冊,那就還像原來一樣,群眾自發地學法、煉功,沒有組織,自願參加晨煉,保持其特點和純潔。」這樣,法輪功就一直處於無組織無紀律的狀態。所有「煉功點」、「輔導站」都不能存錢存物,沒有弟子花名冊,沒有固定辦公地點,所有修煉者來去自由,沒有入會形式,更沒有組織章程之類文件(《李洪志評傳》第141-142頁)。現在看來,上述有關法輪功沒有組織的說法應該是合乎事實的。 不少人之所以相信法輪功有組織,而且有嚴密的組織,無非是根據法輪功具有強大的集體行動能力,「有煙必有火」,故而推論出法輪功一定具有嚴密的、多半還是秘密的組織機構或組織形態。 其實,這種推論不一定可靠。在共產國家中發生過許多次大規模的集體抗爭行動,其中大部份都是自發的,沒有組織的。可見大規模的集體行動不一定非要有成形的組織不可。 講到法輪功,法輪功最引人注目的一次集體行動莫過於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中南海大請願。通常以為,像這樣有上萬人參加的、秩序井然的集體行動,沒有一個嚴密組織的精心運作是不可能的。然而,如果我們追溯這次行動的來龍去脈,我們就可以發現它完全可能在無組織的情況下發生。眾所周知,4.25中南海事件是4.19-4.24天津事件的繼續與發展。在天津事件中,法輪功請願的人數就如同滾雪球一樣從最初的五十幾個人迅速地增長到上萬人(至少也是數千人);而天津地方當局的反應,既不能讓對方滿意,又不能讓對方恐懼,正好起到刺激和強化對方抗爭慾望的作用。在這種情勢下,法輪功成員就憑著原有的自發形成的關係網絡,採用口口相傳,再加上電話手機等現代化傳播工具,從而動員起上萬人直赴中南海,也就不是不可思議的了。 (6)法輪功有秘密組織嗎? 4﹒25中南海大請願一事最令人驚異的是,中共當局事前居然毫不知情。這一點也是人們相信法輪功有一個秘密組織的主要依據。不過據我所知,情況並非如此。友人Y君親口告訴我,在事件發生的兩天前,他正好住在北京一位朋友家中,聽朋友講起法輪功要向國務院請願。他這位朋友並非大法學員,也不是在甚麼機要部門工作,可見法輪功的行動並沒有甚麼絕頂保密的問題。 至於說當局何以事前不知情,有人說是主事者知情不報,故意「引蛇出洞」,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也可能是有關公安人員或安全人員掉以輕心,雖然事先聽到風聲,但沒估計到事情會搞得這麼大,故而也沒有預先報警。大家知道,這些年來,國內各種矛盾層出不窮,向政府部門請願一類的事情經常發生,由於這類請願活動基本上都不具政治色彩,規模也有限,當局見慣不經,一般都沒有格外防範。 其實,單從情理上講,法輪功就不大可能去搞甚麼秘密組織。一般來說,只有那些自覺其活動為當政所不容者才會建立秘密組織,如地下黨、黑社會。法輪功長期享有合法地位,一度獲得官方註冊認可,雖說後來被撤銷了註冊,但其活動仍被官方所容許。法輪功講究公開練功,練功者從不認為他們的活動有甚麼要向政府或社會隱瞞和保密的。既然如此,他們幹甚麼還要搞秘密組織呢? 至於說在中共明令取締法輪功之後,法輪功的某些活動被迫轉入地下,一些成員或許會暗中建立和發展某種對當局保密的聯繫方式。另外,由於中共鎮壓法輪功,引起世界輿論關注,為了和媒體打交道,比如海外的法輪功也設立了自己的發言人。這就是說,恰恰是在法輪功被當局取締之後,反而推動了法輪功向某種組織化發展的趨勢。不過可能也僅此而已。從目前的情況看,法輪功仍然算不上已經有了成形的、制度化的組織。 (7)法輪功為甚麼具有強大的集體行動能力? 法輪功沒有組織形式卻有組織功能,有強大的集體行動能力,而且比許多有組織的還能量更大。這是為甚麼呢? 我們知道,成立組織的目的,首先是為了讓具有某種相同理念、相同利益或相同要求的人們走到一起來。這些人本來分散在茫茫人海之中,需要有一種方式使他們與其他的人區別開來,聚集在一起。法輪功宣稱,只有公開練功,集體練功,才能達到練功的最佳效果,所以願意練功的人就通過公開的集體的練功活動而聚集在一起,自然地實現了某種組織化的目的。中國的煙民起碼上億,但由於抽煙不要求「公開性、集體性」,所以煙民們始終不會自發地形成一種組織形態。馬克思在分析法國小農為甚麼很難組織起來的原因時指出,小農的利益「相同而不共同」。法輪功由於堅持練功的公開性和集體性,正好把「相同」變成了「共同」,所以很容易地就達到了組織化的效果,雖然它沒有組織的形式。 有組織就要有組織生活,也就是說,要有一些經常性的集體聚會和集體活動。如果你建立了完整的組織形式,章程規則一應俱全,但是卻缺少經常性的組織生活,你的組織就會鬆鬆垮垮,就會散掉,徒留虛名而喪失集體行動的能力。法輪功在這方面有天然的優勢。基督徒七天作一次禮拜,共產黨、共青團現在大概一個月也過不上一次組織生活(況且其成員早就貌合神離,越來越變成走過場),而法輪功成員卻幾乎天天在一起練功,這等於天天過組織生活。法輪功成員通過這種經常性的集體練功活動,彼此由生疏到熟稔,從交流練功心得到閒聊家常,議論世道人情,平日噓寒問暖,有事互相幫忙,不但加強了練功的信念,而且增進了相互信任,增進了同修情義和集體觀念。這樣,一旦有甚麼事需要集體行動,信息可以傳播得很快,很多人都會認真參與,沒有組織卻勝過有組織。 。。。。。。 奧爾森(Mancur Olson,Jr)在其名著《集體行動的邏輯》裏指出,集體行動的最大困難在於所謂「搭便車現象」。。。如何克服這種搭便車問題,實在是解決集體行動的最大難題。 如上所說,一般集體行動的困難在於手段與目的的分離,手段主要是為目的服務的,手段本身不是目的,沒有目的性。工人罷工是為了提高工資待遇,不是為了罷工而罷工,參加罷工活動本身對工人沒甚麼利益。為了克服搭便車現象,奧爾森建議提供副產品刺激,也就是說,找出一種辦法,使得參加集體行動本身就對參加者有利。法輪功恰好解決了這個難題。按照法輪功,手段與目的不是分離的而是統一的,手段本身就有目的性,本身就是目的。按照法輪功,練功是個人自己的事,誰練了誰健身得道,誰不練誰健不了身得不了道。堅持公開練功,本身就是對練功者自己十分有利的事情。如果你懾於當局禁令停止練功,吃虧受損的是你自己。如果你不敢公開地練,只敢偷偷地練,你的功就長得很慢。你當然可以搭便車,現在不參加集體抗爭行動,等別人抗爭勝利了你坐享其成,只不過到那時,你已經把許多功力、許多大好時光給荒廢了。不錯,在當局明令禁止的嚴峻形勢下,你仍然堅持公開練功是會吃苦頭的,這就要求你格外要有「忍」的功夫。問題在於,對法輪功來說,「忍」不只是一條道德律令,更是一條練功的律令。你越是為練功而忍受苦難,那麼,失就是得,你的功力就越是突飛猛進,你就越是能夠修成正果。 (8)關於「忍」 這就涉及到法輪功的「忍」字了。陳奎德指出:法輪功在中國為甚麼有這麼大的影響,「很突出的與其他教派不同的就是那個忍字」。固然,忍字在中國文化中也是源遠流長的,「但它專門作為一個中心教義提出來,在中國這樣一個社會環境中,恐怕是很起作用的,滿足了相當大一部份中國人的精神需求」。 龔小夏對「忍」字作了很精闢的說明。她說:「在法輪功的教義裏,能‘忍’的一方才有‘真、善’的資格」,「對於小人物的平民百姓來說,一個‘忍’字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新的意義」。「忍,不再是忍氣吞聲的卑微,而成了居高臨下的寬容。被動的忍變成了主動的忍,忍字令弱者在精神上成為強者」。 我想對「忍」字再做一些補充。這裏有很多問題。乍一看去,法輪功的「忍」和阿Q的精神勝利法很有些類似,那麼,兩者有沒有區別?忍本身是不是一種德性?尼採認為基督教道德產生於怨恨,怨恨和忍有共同之處。尼採批評基督教道德是弱者的道德,是奴隸道德。這種批評有沒有道理?克拉科夫斯基(Leszek Kolakowski) 反駁尼採:既然基督教道德取得了偉大的勝利,可見弱者其實不弱。那麼弱者的力量從何而來?所謂信仰究竟是怎麼回事?為甚麼宗教信徒常常能表現出超乎尋常的堅定和勇氣?在科學昌明、理性發達的今天,為甚麼還有宗教?這次中共鎮壓法輪功,最後可能導致甚麼後果?以及如此等等。這些問題,我將在下篇論及。(未完待續)□(以上文章為讀者所推薦,由一位法輪功觀察家所撰寫。2000年5月1日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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