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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那天再復婚」
【明慧網2000年4月8日】【編者按】據新華社日內瓦六日電,中國代表劉京六日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五十六屆會議上作答辯發言,說根據「最近的不完全統計,因著迷「法輪功」已導致一五○○多人死亡,還有許多練習者精神失常,家庭破裂。」中國政府對絕大多數法輪功群眾「採取的是保護和說服教育的政策」。下面請看明慧網近日收到的大陸法輪功學員介紹親身經歷的材料。

「平反那天再復婚」

隨著大陸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迫害不斷升級,每一名修煉者及其家人承受的壓力也變得越來越大,我也是其中一個,現已到了家庭破裂的邊緣。妻子提出離婚,說到了法輪大法平反那天再復婚。

我叫梁寶寬,原首鋼第一耐火材料廠工人。因為不放棄大法,去信訪辦上訪,壓力接踵而來,先是開除黨籍,說不退黨也得開除。最近我在看守所裏時,派出所又抄了我的家,回來後單位解除合同,強行下崗,家人一直在承受著壓力,這次說甚麼也受不了了。

妻子要和我離婚,到了法院,法院問原由,妻子說:「就是因為他煉功,一想起抄我家的那些警察的樣子和恐嚇的話,我就害怕。他隨時可能被抓走判刑甚至打死。全家人籠罩在恐怖之中,兩家老人也經常為這個哭」。法官問妻子:「你們感情如何?」妻子說:「我知道他哪兒都好,我就是怕。等他們法輪大法平反那天我們再復婚」。

這是政府導致的,妻子知道大法好,因為她看得見。我在修煉大法前真是生不如死,得法前我患有失眠、便秘;脾胃不合等多種疾病,每天晚上都得煎藥,又得了金葡萄感染,有鴨蛋大小,坐不下疼痛難忍,甚麼蜈蚣、蠍子全吃過也不行,醫生說沒辦法根治,那時真想到了死。又得了牙周炎,每隔一天就去一次醫院消炎。工作做不好,自己受苦,度日如年,學了法輪大法之後我明白了人生、疾病和業力的關係,要求自己按更高的道德標準去做,得法僅兩個月,多年的病就不見了。

老師說:「修煉就是修人的心」「用高標準要求自己。」僅舉一個例子:97年6月我曾借了3.5萬元買了輛麵包車,業餘時間拉客(黑車),月收入四千多元,被3次罰款,可總沒有掙的多,能掙就開。自學法後,感覺自己的行為不符合大法,國家在下大力整治,可自己仍在違反,《轉法輪》第四講「失與得」中講得非常明白,這不符合老師對修煉人的要求,應該放棄黑車。這個念頭越來越強。可是3萬多元的債務怎麼辦?這是個實實在在的矛盾,經過四個月的思想鬥爭,我終於衝破了家庭的阻力,告別了黑車。

國家領導人哪,李洪志老師在教我們向善,您們卻通緝他;我們通過修煉,道德在提高,身體恢復健康,您們卻不讓我們煉;我們家庭幸福,您們卻要把它拆散。請您們想一想,您們真的想驅善從惡嗎?

我們呼籲國際機構,督促中國政府,早日給法輪大法平反,助千千萬萬善良的大法學員於水深火熱之中。謝謝!

大陸學員 梁寶寬
2000.4.6

投稿者註﹕ 請代交國際人權大會,如可取可在明慧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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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由「華丁」現象所想到的